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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大促”莫被“电商专供”套路了-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8 06:01:02]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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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眼下正值“6·18”电商大促前夕,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网上搜到同品牌同款商品的价格虽然便宜不少,但收到货后却与实体店有差距。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少商品实为品牌的“电商专供”款。相关专家表示,“电商专供”商

眼下正值“6·18”电商大促前夕,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网上搜到同品牌同款商品的价格虽然便宜不少,但收到货后却与实体店有差距。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少商品实为品牌的“电商专供”款。相关专家表示,“电商专供”商品并非假货,但部分商品存在“低价劣质”等问题。

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上看到,有些店家会特意标明某些商品是“商场同款”,以区别于“电商专供”款,但绝大部分商品并未有相关标示,导致不少消费者以为“买到就是赚到”。此前,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消保委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购买了40组对比样品,委托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了检测,结果发现“电商专供”有猫腻。比如,不同渠道购买的标称美的C21-RH2133S多功能电磁炉,外观、功能标示是一样的,但是拆开以后发现,网购电磁炉比线下款少了一些电器元件。

据国内资深电商维权专家姚建芳介绍,目前“电商专供”商品存在几种情形,即同款不同质、同牌不同质、盗用品牌。“电商专供”商品虽为统一品牌方生产,并非假货,但也存在服务短缺问题。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这里的“货”不仅仅指商品质量,也包括商品售价中包含的服务价值。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电商专供”商品同样应该是具有商品使用性能的合格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甘海滨律师表示,如果遇到“电商专供”声称与实体店“同款”,但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其行为构成虚假陈述或欺诈。为此,“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和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音江说。

■据新华社杭州6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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