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版
今年4月份开始,长春街头出现了大量蓝色的共享单车———哈啰单车,但哈啰单车旋即被曝出“未批先投”,在长春市并没有取得合法手续,截止目前,至少1200辆单车遭到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暂扣。通过新文化(300336)报·ZAKER吉林记者走访及搜索相关网络信息发现,长春市民对哈啰单车关注度最高的有两点,一是共享单车被私占损坏;二是哈啰单车屡屡遭到城市管理部门的收缴暂扣。不少网友质疑,在全国多个大城市都火爆异常的哈啰单车,在长春到底怎么了?在企业经营行为、政府行政管理及市民出行需求之间,到底该如何平衡?
无奈的哈啰
媒体屡次爆出单车遭私占破坏
不论是共享单车被私占损坏,还是哈啰单车屡屡遭到城市管理部门的收缴暂扣,对于广大真正有短距离出行需求的市民来说,任何一点都会给他们的出行带来不便。
针对哈啰单车被私占破坏的现象,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媒体报道,仅新文化报·ZAKER吉林在5月份就多次曝光此类问题。
此后,报纸和电视等传统媒体对于这类现象似乎也产生了“审美疲劳”,这类报道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但是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端口,几乎每天都会有类似的信息出现,这类不文明现象也遭到了网友们的一致声讨。
无序的现状
“这边投,那边收,为啥不办好手续再投呢?”
和共享单车被私占破坏这种现象报以愤慨不同,对于哈啰单车屡遭城市行政管理部门暂扣这一情况,公众则表现的是不理解。每当长春的一些知名博主或“大V”爆出有哈啰单车被暂扣的消息,都会带来很大的点击量和关注度。对于这种情况,有网友直言:“这边投,那边收,为啥不办好手续再投呢?”
对于未批先投,导致共享单车被管理部门暂扣的情况,哈啰单车相关负责人也予以承认。此前,哈啰出行东北区公关经理甘泉曾在回应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没有向长春的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我个人认为,这种拉锯战,不论对于企业还是政府,是一种双输的局面。”市民李先生表示,“被管理部门收走,企业还要投放新的单车,况且在暂扣搬运的过程中,难免会导致车辆出现损坏,这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于政府来说,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出人扣车,出车运输,暂扣后还要管理,这些都是需要政府出钱的,如果企业提前进行报备,这些成本都是可以节约下来的。”
无解的难题
大多数市民欢迎进驻希望企业能取得相关资质
长春市民对哈啰单车持何种态度?记者采访中,多数市民对于共享单车进驻长春持支持和肯定态度,但是前提是运营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使共享单车在便民的同时更加规范。
“肯定是好事儿啊!我家离单位只有两公里多一点儿,但是如果坐公交车,两边算下来,还需要走一公里左右,如果每天打车,成本又较高,需要花10多块钱。”长春市民李女士说,“有共享单车的话,我每天只要20多分钟就能骑到单位了,共享单车确实方便了我们这些短距离出行的人。”
市民王先生表示,虽然这几年共享单车风靡全国各大城市,但长春市的共享单车始终屈指可数,尤其是在ofo小黄车在长春销声匿迹之后,几乎只有长春市公共自行车这一种共享单车。“二者价格差不多,但是公共自行车需要缴纳押金,需要定期充值,并且只能在指定地点存取车辆,确实不太方便。”王先生说,“相比这些,不论是从押金的角度,还是从存取方便的角度,哈啰单车都更加灵活,也更加便民,但是我觉得一切的前提是要在企业取得相关资质之后,才能谈到下一步的经营行为。”
市民吴女士则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她认为现在共享单车被人私占、破坏的情况较多,这种情况下会加重运营企业的负担。“如果企业最终不堪重负,共享单车这样一个方便市民的事物,可能就难以为继,到最后不方便的还是广大市民自己。”
出租车司机白先生是为数不多反对共享单车的市民之一,他坦承,共享单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出租车的生意,造成一部分短途乘客的“流失”。“我每天都行驶在街头,有一些骑车的市民不太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在一些比较窄的街路,特别危险。”白先生说,“还有一些人骑完车,随手就停在路边,占着停车位,使得本不宽敞的马路更加拥堵。”
记者搜索发现,不仅在长春,在国内的其它一些城市中,哈啰单车也曾屡次出现过未批先投的状况。
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应该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共享单车行业的“责、权、利”,来约束共享单车企业的行为,明确企业若违规需要承担何种后果。同时让执法部门对不遵守秩序的企业进行处理时,也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在企业、政府及市民之间建立良性的机制,将有限的公共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来听听各方都是咋说的
管理部门:
哈啰单车未批先投浪费了政府行政资源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处处长张伟光告诉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在5月20日左右,执法人员已经暂扣了920辆在长春街头违规投放的哈啰单车。“昨天晚上我们还暂扣了80多辆,到目前暂扣的哈啰单车至少有1200辆。”
在大量共享单车被暂扣后,哈啰单车的相关负责人曾经两次去长春市市容环卫局市容处沟通。“我们跟对方认真地、郑重地进行约谈,因为对方没有手续,属于违规投放,我们要求他们立刻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张伟光说,“哈啰单车的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和‘知道’,但是此后,他们仍在在违规投放,并且几乎是每天都在投放,他们似乎不在乎,不知道他们怎么有这么大的勇气,不计成本地投放。”
据了解,哈啰单车的相关负责人曾提出,能否将暂扣的单车还给企业,遭到了执法人员的拒绝。“我们的态度很坚决,你没有取得正规手续之前,就是违规投放,我们必须进行持续的清理。”张伟光说,“并且下一步我们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这种擅自投放的行为进行处理。”
张伟光表示,他们接到了不少关于哈啰单车的投诉,一方面是企业擅自投放,影响了市民出行,一方面是市民骑行后随意摆放,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除了长春市公共自行车外,长春市场上目前暂时还没有通过审批的共享单车,此前,ofo小黄车、薇薇单车也都出现过违规投放的情况,但数量要比哈啰单车少得多。”张伟光说,哈啰单车这种持续的违规投放,既是对企业资本的一种浪费,更是对有限的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我们每天要在街头巡视,发现违规投放的共享单车就要进行清理、运输、存放,这些都是对政府管理资源的浪费,如果我们不去做这些事,我们可以去做一些别的,让城市变得更加规范整洁。”
在街头采访中,一名执法人员也说出了自己的无奈。“不少市民、网友并不理解我们,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投放是违规行为,企业反复地无序投放,最终把矛盾‘转嫁’给政府部门,这是很不应该的。”
哈啰出行:争取早日实现合规投放
哈啰出行东北公关经理甘泉表示,从年初开始,哈啰出行在后台、公开邮箱等渠道,收到大量用户来电来函,希望增加(长春市的)车辆投放。“目前长春仍然在测试运营的状态,只是在公交车覆盖不到的地方、高峰堵车路段等部分路段增加了测试点。”甘泉表示,“我们一直都在积极跟相关部门沟通,且目前已经把城市运营的材料交到了相关部门。在没有和管理部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我们不会进行大规模的正常运营,目前仍然处于测试运营的阶段。”
对于长春市目前哈啰单车的投放数量,甘泉表示,她暂时并不掌握具体数据。
针对哈啰单车用户存在的一些私占破坏及乱停放的情况,甘泉表示,哈啰出行目前从用户教育、媒体呼吁、求助警方等方式来缓解,还尝试建立用户信用分体系来约束用户行为。
“我们也会加快完善优化用户信用体系,将用户用车行为、个人信用与用车权益三者相挂钩,以信用来约束用户行为,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当然我们也欢迎用户多多举报,积极监督破坏和私占行为,这样也能让更多人体验到‘共享出行’的便利。”甘泉说。
“哈啰出行肯定是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实现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合规投放。”甘泉表示。
此外,甘泉表示,我国南方及中部一些城市,已经有了关于共享单车的地方性法规,作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哈啰出行也希望更多的城市能够出台相关法规,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方便市民出行。
业内人士:政府应当立法约束企业行为
据了解,哈啰单车是哈啰出行旗下的产品,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哈啰出行所属公司为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目前已经历了14轮融资,公开数据显示其融资金额超过200亿人民币。有业内人士表示,哈啰单车目前采用的仍是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初期时“烧钱”的策略,通过不计成本的大面积投放,提升自己的品牌效应,并力争保持一定的用户黏性。“这种无序投放衍生出的问题在其它共享单车品牌中也曾出现过,有一些大城市总各品牌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可以达到几十万辆甚至一两百万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市场需求数量。”该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共享单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交通状况,但是考虑到城市空间的负荷,如果一味地投放,将会适得其反,引发一系列交通问题。”
该业内人士认为,共享单车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企业经营行为,还涉及到政府行政管理和市民实际需求等多方面还的问题。“地方政府应该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共享单车行业的‘责、权、利’,来约束共享单车企业的行为,明确企业若违规需要承担何种后果,同时让执法部门对不遵守秩序的企业进行处理时,也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在企业、政府及市民之间建立良性的机制,将有限的公共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记者了解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刘锦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共享单车管理体制;政府部门应加强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政府应针对共享单车行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最新进展
长春市相关部门已对哈啰单车进行论证
记者注意到,在人民网(603000)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有一条给长春市有关领导的留言,内容就是关于共享单车投放的问题。该网友称:对于哈啰单车进驻长春,我感到很高兴,不过却听说该公司目前在长春并没有得到政府的审批进行投放,车辆都被相关部门给收走了,所以我想提出我的看法。该网友主要观点有三:一、希望共享单车走进长春,既方便市民出行,又能促进节能减排;二、加快建设相关道路设施,在有条件的道路上施划非机动车道,同时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三、意识到共享出行带来的意义。
在5月30日,长春市委督查室对该网友的留言进行了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我们已经转至市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论证。
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