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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监督还是商业诋毁 只有一线之隔-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8 05:48:37]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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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评论员路治欧6月13日,格力电器(000651)举报奥克斯空调销售不合格产品进入第三天,官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3天来,格力公开发举报信,奥克斯发微博质疑其举报动机、举动资格;格力开媒体说明会,宣布不限

评论员路治欧

6月13日,格力电器(000651)举报奥克斯空调销售不合格产品进入第三天,官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3天来,格力公开发举报信,奥克斯发微博质疑其举报动机、举动资格;格力开媒体说明会,宣布不限量购买奥克斯生产的相关空调产品,并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第三方监测机构称,只对格力送来的样品负责,不对整个批次的产品负责;奥克斯通过媒体采访回应“格力电器直接向本土企业开战,于民族大义不顾,于国之大局不顾”……格力有举报对手的权利吗?若是商业诋毁该负什么责任?奥克斯下了什么样的臭棋?不管怎样,消费者都是兴奋的围观者,双方撕斗会让我们用上越来越有品质的空调。

格力存在的使命就是为股东赚钱、赚更多的钱,顺道再实现一下社会价值。这和其他以“公司”冠名的社会组织别无二致。如果说格力不带目的、纯粹地为消费者着想而举报奥克斯,那绝对是谎言。

格力选在“6·18”促销节点到来之际出手,直接在雄心勃勃的奥克斯头顶丢下一颗原子弹,威力巨大伤害巨大;奥克斯2018年稳居行业销量增幅第一,位居互联网空调新零售销量第一,直接让行业老大格力感受到了威胁;格力和奥克斯作为竞争对手,有着82起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历史……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格力的举报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痛打奥克斯。

依照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不讲动机,无需资格,没有门槛。格力即使有私心私利,也有举报的权利。

但是,有权利不代表可以滥用权利,捏造事实、虚假告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特别是网络公开举报,举报一旦发出,不管内容真伪都会使举报对象蒙受巨大的市场损失,哪怕调查结论打了格力的脸,奥克斯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都已成定局。

所以,格力是良性良心的同业监督还是不正当竞争的商业诋毁,现在下判断为时过早,只有等到市场监管部门权威调查结果出炉,才能见分晓。如今,格力称奥克斯产品有问题仍要存疑,奥克斯指责格力不正当竞争、损害自己商业信誉也不过是双方口水战的一部分。

如果奥克斯被最终确定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那么,行政部门应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奥克斯欺诈为由,主张3倍赔偿,中消协以及各地省级消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如果格力电器举报奥克斯空调被认定内容失实,也将面临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层面上的法律责任。从民事角度,格力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严重损害了奥克斯的名誉权,奥克斯可以要求格力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为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担责。从行政角度,格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介入查处。从刑事角度,如果格力的行为对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并被证实隐瞒或者人为扭曲干预检测结果,则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这场游戏看起来很热闹,但后果很严重,差不多是两家对赌到最激烈的时候,一起梭哈——要么完胜,要么完败,各自的声誉口碑已经难以为接下来的走向提供背书。

行业竞争激烈到这个程度,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对于格力来说,虽然曾有公开举报美的的先例,但此次公开举报奥克斯,仍然让人感受到作为行业老大被挑战地位时的恼羞成怒。

当然,行业竞争激烈不必然导致市场混乱,非商业手段肆意介入竞争且不用付出沉重代价,才是市场秩序的恶之花。因此,如果格力最终被证实举报不实,我希望受到应有的惩罚。反之,消费者会给予其应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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