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桑奇当年分别与两名金发美女在48小时内做爱3次,其中一次安全套破裂,另一次阿桑奇拒绝使用安全套,两名女子事后为危险性行为十分忐忑,担心染上性病或怀孕,于是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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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门口就可以了
近期,刘强东在明尼苏达州性侵女大学生的事件再次登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本来这件事在去年已经平息了下来,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之前曾经宣布,其将不会对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提起任何指控。
可是到了今年4月份,事件中的女主刘静瑶再次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称自己去年8月被京东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强奸。
这个消息传到国内以后,再次掀起滔天巨浪,很多人就开始动摇了之前的信念,难道不是仙人跳?这个案件中还有什么冤情吗?
再加上资深媒体人士王志安将这个案件的起诉书翻译成中文,公之于众。
然后大家就发现,这个案件原来还有那么多之前不知道的细节,整个起诉书说是小黄文也不为过。
就在公众舆论开始转向,再次认为刘静瑶是受害者的时候,网上突然流传出两段视频。其中一段是明州案晚宴视频,另外一段是明州案公寓视频。
在这两段视频中,公众了解了更多事情的真相,发现刘静瑶在起诉书中有很多不实之词。
视频公布之前,大家都以为是电影中流氓富商强行给女主灌酒,灌醉以后带走性侵的剧情。但是在视频中大家发现,剧情并不是这样的。
如果众多吃瓜群众认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小券(ID:quanyeguancha)只能说你们图样图森破。
在阿桑奇安全套破裂之前,女主是自愿的,不算强奸,但是在安全套破裂之后,女主开始不愿意了,阿桑奇并未及时停下,仍在继续,那就属于强奸了。
这件事发生在瑞典,按照瑞典的法律,阿桑奇确实是犯了强奸罪,并因此对他发出了国际通缉令。
如果以阿桑奇案件的逻辑推理刘强东案件,假设在刘强东进入刘静瑶房屋之前,刘静瑶是愿意的,但是刘强东在进屋之后,刘静瑶又开始不愿意了,那算不算是强奸呢?
又或者说刘静瑶从始至终都不愿意,是刘强东会错意了,那这件事又将如何呢?
之前美国检察院并未起诉刘强东,那就是说刘强东无罪,反倒是刘静瑶设下骗局,那检察院为什么不以诈骗罪逮捕刘静瑶呢?
如果这件事真的是所谓的 “仙人跳”骗局,那仅凭刘静瑶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小姑娘就能设出此局吗?
如果真的是一个犯罪团伙的话,那这伙人胆子也未免太大了,敢三番两次的在全世界几十亿人的面前勒索一位商界知名人士。
总之,这件事情还有很多疑点无法解释清楚,涉事双方对事情的真相都有所遮掩,毕竟那一晚房间里发生的事,才是事情的真相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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