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伊万达斯·瑞马索斯卡斯。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常成
3月27日,现年50岁的立陶宛籍男子伊万达斯·瑞马索斯卡斯在纽约南区法院承认有罪。起诉书指控他在2013年至2015年间,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了包括两家著名企业在内的多家美国高科技公司,总额超过了1.2亿美元。
虽然这两家企业的名字未出现在美国司法部的公开资料上,谷歌和脸书公司已经向媒体承认,他们分别是文件所称的“受害者-1”和“受害者-2”。被告人同意归还4970万美元,作为与检方达成减轻罪名的条件。除了诈骗以外,被告人还涉嫌洗钱和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法官将在7月24日宣判,被告人面对的最高刑罚是30年监禁。
被告人作为诈骗的主谋已经认罪,但是他的同谋现在还没有全部查清。谷歌和脸书对外宣称已收回全部或者大部分被骗款项,但没有披露具体数额。另外,因为被告人参与洗钱,其余的款项现在何处目前还不被外界知晓。
本案的被告人于2017年引渡至美国受审后,很快被媒体捕捉到,并在IT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民众也很好奇,谷歌和脸书处于业界的顶端,他们的工作人员和高管被认为是智商超高的一群人,又怎么会被骗去如此多的款项呢?
假冒台湾企业诈骗国际大公司
一个骗子想要成功,必须依靠一些事实,然后在事实的基础上编故事,引诱受害者上钩。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总部设在中国台湾桃园县的广达计算机公司是一家著名的笔记本电脑等产品的设计、制造企业,2006年就进入《财富杂志》世界500强,2018年排名第354位。该公司在全球拥有大量用户,其中包括了美国的谷歌和脸书,他们之间有较多的业务和资金往来。
被告人伊万达斯·瑞马索斯卡斯骗人方法是,先在立陶宛注册了同样名为广达计算机的公司,并在立陶宛和塞浦路斯开设了这家公司的银行账号,并通过伪造商业合同、电邮地址、发票、公司印章,甚至高管签名的方式,表示他的公司和中国台湾的广达计算机公司有业务和资金往来,并冒用中国台湾广达电脑公司的名义,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谷歌和脸书等受害人,把应付给中国台湾的广达计算机公司的款项付给了他的假公司的账户。在得手后,他又迅速地将钱转至包括拉脱维亚、斯洛伐克、匈牙利和中国香港等地的银行账户,以期在金融市场上销声匿迹。
在英语国家,这样的诈骗方式被叫做“钓鱼”,也不算罕见。但是此案的涉案金额如此巨大,有媒体干脆称之为“鲸吞”。
外界推测,被告人的骗术之所以获得成功,他应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了中国台湾广达计算机公司和受害公司之间合作的内容和资金数额等信息,这些商业信息是如何泄露的,现在还没有被相关部门披露。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之一金俊说,这个案件应该为所有的公司,还有那些甚至是很成熟的企业敲响警钟,每个公司或者机构都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但是正如参与此案调查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威廉·斯威尼所说,骗子总是会留下痕迹,然后按照痕迹顺藤摸瓜,背后的主谋就会浮出水面。
被顺利引渡到美国
在2001年10月,美国和立陶宛签署了引渡条约,该条约于2003年3月31日起生效。按照美国方面的要求,将伊万达斯·瑞马索斯卡斯引渡至美国受审是有法律保障的。引渡的过程也比较顺利。其实早在1924年,美国和立陶宛就签署过引渡协议,并且在1934年签署了补充协议。1944年,立陶宛加入苏联,两国间的引渡协议不再有效。后来又重新签署引渡协议。
2017年3月,伊万达斯·瑞马索斯卡斯被立陶宛警方逮捕。同年5月,他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的法院受审。
他的辩护律师坚持他应该在立陶宛受审,因为他是立陶宛公民,所实施的犯罪活动也是在立陶宛境内。但是法庭最后驳回了他的上诉,批准了美国的引渡申请。
大部分中国人对立陶宛这个国家不算熟悉,认知还局限在该国曾经是苏联的加盟共和国。篮球迷们可能还知道该国的篮球水平相当高,一直是欧洲劲旅,中国男篮的前主教练尤纳斯就是立陶宛人。
随着立陶宛在1991年脱离苏联宣布独立,该国和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波罗的海3国急剧地倒向欧洲和美国。立陶宛加入了北约和欧盟,并且在2015年起启用欧元。
根据两国签署的引渡协议,如果“一项罪行在两国的法律下都可以受到惩罚,并且被剥夺自由一年以上,或者受到更严厉的惩罚的,则该罪行应是可引渡的罪行。”根据立陶宛的法律,被告人的诈骗和洗钱都可能被判最高20年的刑期,另一项罪名是盗用他人身份,在立陶宛也可以被判处两年的刑期;再加上两国双边关系的大背景,受害的公司又是美国的行业巨头,他被引渡几乎是顺理成章。
因为该案涉及商业机密,法庭采取了不公开审理。外界得到的信息有限,案件审理过程中使用了俄语翻译。相信随着案件的逐步了结,会有更多的细节浮出水面。
美国的网络犯罪与监管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的诞生地,也是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首发地。在1966年,犯罪分子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使用计算机篡改了银行记录,成为了首件由联邦政府起诉的计算机网络犯罪。
在今天这样一个高速互联网的时代,人们通过网络进行商业活动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人们不再需要面对面地进行语言和眼神的交流,而是通过网络传输的文字、图像、视频等媒介进行,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同时,人们对技术的过度依赖,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条件。如果一个犯罪分子能够提供以假乱真的身份信息等材料的时候,对方很可能会上当受骗。另外,那些传统的犯罪形式也往往利用网络工具,比如,盗窃来的财物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销赃等。
在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的情况下,美国国会于1984年通过的《全面控制犯罪法》专门设立了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条文;1986年,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条文分离出来,颁布了《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作为联邦政府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基石。该法颁布后经过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设立于2000年,隶属于美国联邦调查局。其官网称,每天他们平均接受的投诉和报案高达800起之多。该机构除了接受投诉和协助联邦调查局调查以外,也会每年向社会公布很详细的统计数据以及典型案例,以提高民众对网络犯罪的认识。
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称在最近3年的时间里,在美国因为网络欺诈案件造成的损失达到了30亿美元,仅2018年一年就造成了13亿美元的损失,比之前相比暴涨了13倍之多。根据著名民调机构盖乐普在2017年的调查,美国民众最为担心的犯罪形式不是枪击,而是个人信用卡和财务信息被黑客窃取,比例高达67%;其次是身份信息被盗用,比例为66%。
不过,通过此次谷歌和脸书被骗的案件,人们不禁对他们的管理水平提出疑问,那些整天坐在电脑前的年轻人显然过于自信,人们不禁要问:“你们在汇出大笔货款之前,难道就不打电话确认一下吗?打飞的到台湾问问清楚又能花几个钱呢?”
(参考文献:《美国政府规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进程及其特点》,作者高仕银,刊载于《美国研究》2017年1期)
责任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