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赵建中 刘菲菲)“当前,在信息技术和商业模式双重因素促进下,网络平台已经得到了迅猛发展,平台跨界与迭代成为常态。但近年来网络平台在治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屡有发生,导致公众舆论对网络平台信任度降低,这既显现出网络平台的市场风险,也是对其内部的法人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存在缺陷的反映,其连锁反应是网络平台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因而对网络平台治理进行研究显得紧迫与重要。”日前,2018网络平台治理论坛在天津召开,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天津财经大学组织创新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彭正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次学界在津首次发布的《中国网络平台治理研究报告(2018)》在网络平台治理的理论与案例研究基础上,针对电商、社交、网络视频、在线旅游、知识问答五大平台治理状况进行了系统研究。在本次论坛上,来自中国社科院、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知名学者,以及天津海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携程网、温州通邮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界专家与参会代表约百余人围绕本次会议发布的《中国网络平台治理研究报告》,共同探讨中国网络平台治理机制与政策建议,并希望通过此次报告的发布,推动我国网络平台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会上,中央财经大学孙宝文教授从“数字经济与平台治理”视角进行了报告分享,南开大学林润辉教授从“区块链、交易升级与网络治理”视角进行了探讨,西南财经大学罗珉教授、浙江大学蔡宁教授、浙江工商大学郝云宏教授、西安理工大学党兴华教授、东北财经大学白景坤教授、山西财经大学张宝建教授等从平台治理多个视点进行了相关报告分享。业界企业家从转型的视角分享了治理实践,天津海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立勤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进行了深入探讨,温州通邮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伯俞、北京携程渠道部总经理王诚从自身企业平台角度分享了优秀治理实践成果。
通过研究表明,第一,我国网络平台治理初见成效,平台经济制度环境初步形成;第二,网络平台的自治意识显著提升,且具备一定的自治能力,例如电商平台的《淘宝规则》、社交平台的《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等;第三,平台联盟与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日益增强,对网络平台的风险治理发挥重要的作用;第四,媒体监督与公众参与约束的效应开始显现,公众监督效果在逐渐增强;第五,网络平台治理实践的发展趋势经历了平台企业治理阶段、参与式协同治理阶段后,目前正逐步迈向平台生态化治理阶段。
彭正银最后针对网络平台治理提出了具体建议:首先,相关管理部门和公众应适当增强对网络平台的交易秩序包容性;其次,网络平台经济是一个生态体系,平台企业、用户、政府、媒体、公众等多主体都参与其中,搭建网络平台的协同治理机制;第三,平台企业不同阶段面临不同的制度环境,借助已有制度的公信力,或通过既有制度进行社会化建构,实现平台治理从“认知合法性”向“规范合法性”演进;第四,网络平台应该充分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对平台运营的典型问题开展精准治理,提升网络平台精准治理手段与治理措施;第五,超级网络平台或大型网络平台,应在规范化经营、合法性运作、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第六,在参与式协同治理的基础上,搭建物流、信息发布、支付、交易等网络平台治理体系,推动网络平台的治理向生态化治理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