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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共享单车那些事儿-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7 15:41:3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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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洪雪)随着社会多样性的发展,共享理念逐渐被大家接受。共享,带来了全新的思维、消费模式,改变了人们固有的产权观念,也改变了传统产业的运行环境。而作为共享经济领域最热的共享单车,从最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洪雪)随着社会多样性的发展,共享理念逐渐被大家接受。共享,带来了全新的思维、消费模式,改变了人们固有的产权观念,也改变了传统产业的运行环境。而作为共享经济领域最热的共享单车,从最初的小黄车、摩拜单车,到小蓝车、哈罗单车,也为上班族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然而我们在享受便捷的同时问题也来了,因共享单车引发的一系列纠纷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今天,房山法院的法官就带您“解锁”共享单车,告诉您正确的打开方式。

案情

A公司是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小区内单车数量陡增。A公司称,其花费人力物力为单车寻找合适停放点并定时清理。A公司认为,单车所有人M公司对用车行为缺乏提示监管才导致乱停现象肆意发生,双方在无约定情况下,其管理行为保障了单车不会被随意损坏丢弃,维护了M公司利益,故要求M公司支付其管理费。

M公司辩称,A公司所谓的管理行为并未使M公司获得法律上的利益,其并非无因管理之诉是适格原告,故不同意给付管理费。

此外,该小区大门口未设置“共享单车禁止入内”标识,小区内也没有自行车停放专区。A公司清理共享单车后曾将单车存放地下车库,未及时联系单车所有权人或管理人。经法院审理,驳回了A公司全部讼求。

释法

房山法院的刘婷婷法官介绍说,该案中,导致小区停车秩序混乱的原因很多,共享单车进入小区并随意停放只是原因之一。根据《M公司单车租赁服务协议》:用车人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交通及行人正常通行,获取和使用单车行为视为同意和接受上述协议;所以单车停放混乱是用车人不遵守租赁服务协议所致,应由用车人承担主要责任,单车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仅承担补充责任。

提示

就物业公司而言,共享单车在小区随意停放势必会增加小区管理成本,但从为业主提供便利的角度,通过科学方式管理小区内单车,维护停车秩序也是物业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就M公司而言,其亦可通过改进停车技术、加大对不当停车行为人再次用车的使用门槛等方式,督促用车人规范有序停车;就单车使用人而言,既为受益者,更应为守序者。

刹车失灵致人伤 事发与运营者无关?

案情

张某从地铁站出站后,通过手机扫码租用了B公司的共享单车,行至不远便因刹车失灵,造成张某牙齿折断、上下唇及面部挫裂伤、鼻梁骨折。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赔偿。

B公司辩称,其对上述事实不予认可,认为事件发生与被告无关,但愿意从道义上对张某进行一次性补偿。

释法

刘婷婷法官称,根据共享单车使用方式,租车成功后,用户与单车提供者之间形成租赁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因此,作为出租方的单车提供者应保证单车质量合格并尽到审慎管理及维修保养义务,若因单车本身存在刹车失灵、部件损坏等问题致用车人在使用过程中受伤或发生事故,应视为单车提供者提供的车辆不符合约定标准,要对用车人在骑行过程中因此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B公司一次性给付张某补偿金11万元,张某不再向B公司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应赔偿。

提示

因共享单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纠纷尽管最终都涉及赔偿问题,但根据事故发生原因的不同,其赔偿主体与责任划分也不尽相同。因单车质量安全问题引发事故,单车提供者固然难辞其咎,但及时有效固定证据、切实证明事故发生确因单车质量问题所致对日后赔偿责任的划分十分重要。而如果事故系因骑行者自身操作不当或自身体质原因所致,则较难归责于单车提供者。

开锁碰倒一串车

剐了奥迪谁来修?

案情

一日,王某在路边扫码骑共享单车,在开锁时碰倒其身后的一辆共享单车,因单车停放紧凑,致使四五辆单车连环倒地最终砸碰到刘某的奥迪A8轿车上,导致奥迪车右后车门、右后侧围两三处程度不同的划痕和凹陷。刘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赔偿其车辆维修费、折旧费共计8800元。

王某辩称,并非其碰倒车辆造成被告车辆损害,单车连环倒地也在其意料之外不可控制,不同意赔偿。

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刘某车辆损失3000元。

释法

刘法官称,王某因其大意行为造成刘某的车辆损害结果,其应对车辆受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考虑刘某将车停在便道上,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刘某要求赔偿汽车折旧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最终依据维修票据认定赔偿3000元。

提示

共享单车虽有相应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但并不意味着其承担着由单车引发的一切纠纷的责任,单车使用人本身在使用单车过程中也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因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单车使用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对于其他车辆主体而言,也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和停靠秩序,各守其序。

只顾“享”忘了“共” 据为己有担责吗?

案情

某日夜晚,房某在市区内一共享单车停靠点将两辆绿色共享电动单车私自装入其驾驶的面包车上盗走,后被交警查获。经警方与共享单车管理公司联系,被盗单车共价值五千余元。案发后,房某如实供述了盗窃单车经过,与单车管理公司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对方谅解。

释法

刘婷婷法官说,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房某案发后退还单车、赔偿损失等行为仅能对其行为相应从轻处罚,无法改变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性质。

经法院审理,房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提示

共享单车不是无主单车,公民在享受其带来的便捷福利的同时,不能只顾“享”而忘了“共”。共享单车良性运转的基础不仅包含单车管理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理念支撑,更建立在坚实的社会诚信基础和对契约精神的推崇和遵守之上。文/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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