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亚马逊确实有资格成为这样的“第三者”。
首先,亚马逊作为全美最大电商品台,拥有大量流量入口和忠实的用户群体。根据亚马逊在今年4月份首次公布的Prime会员信息,全球Amazon Prime会员用户数超过1亿,而Prime会员拥有众多会员福利,确保了较高的用户粘性。
其次,电商和广告具有天然的契合,亚马逊将具有更高的转换率。消费者在该平台上进行所搜时,通常都是有购买需求的,而亚马逊本身的电商属性充分满足了这一点,使得广告转化为“实际购买”的比例会更高。
再者,相比谷歌和脸书,亚马逊在共享用户部分数据方面,表现得更开放。
最后,多一个对手,会使市场竞争更激烈,也就会使广告商们在价格方面有更多话语权。广告商自然也乐见其成。
即便如此,亚马逊广告业务不会是一路坦途,毕竟树大容易招风,谷歌被罚就是前车之鉴。
绕不过去的监管
此前,谷歌被指控多次调整搜索结果,以支持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广告超过竞争对手。欧盟发布谷歌反垄断调查报告,以28亿美元的罚款处罚谷歌。据悉,谷歌正在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Leigh的观点,亚马逊有时在其广告实施过程中具有“掠夺性”,亚马逊有时会在其搜索结果页面上为自己的自有品牌产品预留位置,亚马逊甚至会在竞争产品的详细页面上展示这些广告。
但与此同时,用户对于亚马逊广告的“掠夺性”在某些时候并不敏感。正如Leigh认为,亚马逊的广告基于他们与客户的相关性,如果广告与客户真正相关,客户会介意吗?我认为客户的答案是不介意。
Business Insider指出,谷歌拥有的搜索份额远远超过亚马逊的零售和市场份额,这一直是监管机构决定企业是否具有垄断性的一个因素。然而,亚马逊开始在欧洲吸引同样的审查,这种审查一直困扰着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