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的覆盖范围包括“任何系统的重要或必要组件”,以及用于传输或查看用户数据的技术。因此,虽然法案中没有强制要求对华为和中兴的产品实施彻底的禁令,但许多美国政府的工作人员或承包商,或者是想要与政府做生意的企业,可能不得不放弃他们现在正在使用的来自这两家企业的大部分技术。
政府承包商可继续使用不涉及用户数据传输的来自华为和中兴的零件和技术。
《国防授权法》还要求,各机构必须要优先向需要根据新法律更换设备的公司提供资金。
此前6月,美国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决议,恢复关于继续禁止中兴公司与美国制造商合作的禁令,不过众议院却并没有这么做,该院通过的《国防授权法案》中没有恢复这些制裁和禁令的内容。最终,现在这份《国防授权法》实际上是两院互相妥协后的结果。
自2012年美国国会关于华为和中兴的调查报告出台以来,这两家中国企业在很多时候被美国视作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此次出台的《国防授权法》禁令的波及范围还包括杭州海康威视、大华科技公司等其他中国企业生产的视频监控和通信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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