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被谷歌 AI 的画画小程序刷屏时,谷歌这边再一次面临欧盟巨额罚款,这次的罚款金额是341亿元。
一、谷歌被指垄断,罚43亿欧元
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7月18日宣布,基于谷歌在安卓市场的垄断行为对其处以43.4亿欧元(约合50.4亿美元、341亿人民币)的罚款,并要求谷歌90天内停止相关垄断行为。
1、谷歌在合约上要求安卓手机生产商预先在手机安装谷歌的搜寻和浏览器的应用程序,才获授权使用谷歌的应用程序商店,违反了欧盟规例。
2、谷歌还付钱给电信商和手机制造商,让手机只安装谷歌搜寻软件。
3、谷歌甚至和手机制造商签约,限制他们只能贩卖安卓手机,欧盟认为,是损害其他竞争对手及消费者的权益。
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声明称:“谷歌把Android作为一款工具来强化其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这种行为限制了竞争对手的竞争和创新能力。
50.4亿美元,这是欧盟历来针对单一公司的最高罚款,也相当于母公司Alphabet去年营收的4.5%,净利润的40%。(Alphabet2017年营收为1108亿美元,利润总额为126亿美元)。
但这不是谷歌第一次收到来自欧盟的反垄断罚单。
2010年以来,谷歌和欧盟就有长达8年的“恩怨”,并于2017年收到欧盟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罚单。当时这个处罚已经是欧盟数额最大的反垄断罚单。原因是谷歌不公平地歧视与之竞争的比较购物服务。谷歌当时也被被要求在90天内停止非法行为,并寻找一种方式来平等对待竞争对手,否则就会面临更多罚款。
虽然事后谷歌提交上诉,但最后谷歌改变欧洲的购物搜索结果显示方式,以避免欧盟的罚款威胁。
三、谷歌欲上诉
据介绍,此次处罚不仅金额巨大,更重要的影响是一项附加条款,那就是可以让手机制造商们自由选择在安卓系统上安装非谷歌的应用程序。这将直击谷歌过去10年的核心战略——全球80%以上的移动设备都使用了安卓系统,在欧洲,安卓设备应用下载量的90%以上来自Google Play商店。该系统对谷歌的未来收入至关重要。
因此,业内表示这会为广大应用开发者带来更加巨大的发展机遇。
但谷歌CEO桑达尔· 皮查伊(Sundar Pichai)发表推特反击称安卓为每个人创造了更多选择,并决定上诉:“今天的决定否定了安卓的商业模式,因为安卓为每个人创造了更多的选择,而不是更少。因此我们决定上诉。”
内容主要包括:
“今天,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针对Android及其业务模式的裁决。该裁决忽视了Android正与iOS手机相竞争这样一个事实,欧盟委员会自身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该裁决同时也忽视了Android为成千上万家手机厂商和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更多选择,为数百万应用开发者所提供的商机,为数十亿消费者所提供的廉价选择空间。
今天,因为Android的存在,才有了来自1300多个品牌所提供的24000种不同的设备。”
影响:一般不停止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不论是2017年的27亿美元罚单,还是最新的50.4亿美元罚单,究其根源在于,谷歌在特定领域具备了市场支配地位。
而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各国的认定依据或规则原理是基本相同的。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所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因此,如果把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区分为两个细分市场,那么,苹果在IOS系统中具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谷歌则在安卓系统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而此次欧盟反垄断部门对谷歌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对此,谷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不论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按照一般行政法原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
当然,行政复议期间,
1)处罚机关认为需要停止;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会暂时停止执行。
而在行政诉讼期间,也有类似的规则,也就是处罚机关主动停止执行,或法院认为不停止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可能也会裁定停止执行。
因此,欧盟对谷歌的天价处罚,理论上是作出即生效。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处罚具有相对性,仅在欧盟范围内有效,但对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排除会产生引导作用,触发其他国家的反垄断部门启动类似的反垄断调查甚至出具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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