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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投票权之争 看谁在实际控制-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7 06:19:3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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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为众所周知的事情,很多人开始关注其BAT等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实际上,这些公司创始人们在上市的时候都是做了细致安排的,基本上算是万无一失。当然,差别还是有的。 百度在美国上市,在2018年1月29日
因为众所周知的事情,很多人开始关注其BAT等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实际上,这些公司创始人们在上市的时候都是做了细致安排的,基本上算是万无一失。当然,差别还是有的。

百度在美国上市,在2018年1月29日,瑞士信贷发布投资者报告中称,根据标记日期为1月25日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百度CEO李彦宏目前持有559万股公司股票(包括549万股B类股票,3.7665万股A类股票,以及6.165万股A类股票期权),相当于总股本的16.2%。

不过,李彦宏虽然持股16.,但实际具有55.2%的投票权。另外,马东敏持股4.3%,拥有15.2%的投票权。不过,据说已经李彦宏放弃了对马东敏所持有的151万股B类股的所有权。这就意味着李持有的561万股,是李和马两人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权益。而马持有的151万股是马的个人财产。在极端情况下,李的投票权变成了55.2%的一半,也就是27.6%。马的投票权包括了55.2%的一半,加上自己那份15.2%,总共42.8%。一切都是据说,股权持有不是儿戏,也不是夫妻财产可以简单平分控制权。李彦宏对于百度的控制力是很强的,基本上万无一失。

另外一家公司小米要上市,在公开发售前,共有6.88亿股 A 类股份及38.52亿股 B 类股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军持有4.29亿股 A 类股份及持有2.28亿股 B 类股份。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票。雷军持股约31.41%,联合创办人林斌持13.33%股,品牌战略官万强持3.24%。如计及 ESOP 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雷军持股约28%,透过「同股不同权」架构,雷军的投票权仍超过50%,取得小米的绝对控制权。可以说,雷军选择在香港上市,实现了AB股设计,对小米的控制应该不用担忧。

在这些互联网公司中,最保险的当然是刘强东的京东。在京东集团2018年递交给美国SEC的文件显示,京东CEO刘强东为京东的第二大股东,共持股452044989股,持股比例为15.8%,拥有80%的投票权。其中,15.7%的股份通过Max Smart Limited持有,占71.7%的投票权。另外,曾有网友爆料,京东董事会在刘强东与章泽天结婚前,批准了一项针对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的一项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刘强东每年只拿1元现金形式底薪和零元现金形式奖金,被授予了涉及26000000股京东A级普通股的购买权(行权),涉及股票规模约占京东总股本的0.9%。在该10年期限内,公司不得再向刘强东授予额外股权。以此来看,京东是刘强东的京东,这一点板上钉钉。

曾经,新浪因为股权问题发生了很多争执,甚至闹得鸡飞狗跳,不过,当一系列的安排实现以后,如今的新浪已经股权控制权平稳。据新浪向美国SEC递交2017年年报显示,截止2018年3月31日,新浪董事长、CEO曹国伟持有新浪11.8%股权,拥有55.9%的投票权。其中,曹国伟通过旗下New Wave MMXV Limited持有11.1%的股权,拥有55.6%的投票权。

作为中国目前市值最高的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最为复杂,但控制权却毫无疑问属于马云团队。虽然马云持股不多,并没有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投票权”,但依然可以通过理念和战略把握阿里巴巴的方向与实际执行。

按照阿里巴巴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公布的的股权结构。马云持有公司8.9%的股份,为最大个人股东。日本电信企业软银公司持有阿里巴巴34.4%的股份,为最大股东。此外,雅虎持股22.6%,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持股3.6%。不过,招股书也指出,虽然IPO之后软银所持股份依然超过30%,但是其需将30%的投票权授予马云和蔡崇信,等于马云握有42.5%的投票权。另外,假如软银在阿里巴巴的持股低于15%,它将失去提名董事的权利。

在阿里巴巴的管理上,拥有独特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合伙人拥有独家提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根据阿里的官方资料,虽然合伙人提名的董事,需要得到年度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赞同票,才能当选为董事会成员;但是如果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没有被股东选中,或选中后因任何原因离开董事会,则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指定临时过渡董事来填补空缺,直到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此外,在任何时间,不论因任何原因,当董事会成员人数少于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的简单多数,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指定不足的董事会成员,以保证董事会成员中简单多数是由合伙人提名。也就是说,无论合伙人提名的董事,股东会是否同意,合伙人总能让自己人行使董事的权利。实质上,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已经通过上述程序实际控制了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

在中国的互联网公司中,控制权最为神秘的是腾讯。因为腾讯当年选择在香港上市,而香港是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的,所以,就法律权利而言,马化腾是没有掌控腾讯的绝对资源的。

资料显示,2004年腾讯上市,IPO采取增加股本方式稀释原有股东比例。12位腾讯控股创始人与MIH占股比例都从50%减到37.5%。同年8月31日,ABSA Bank宣布持有1.85亿腾讯股票,占已发行股份的10.43%。2017年, 马化腾本人持股已经下降至8.69%。

据说当年在上市的时候,腾讯最大股东MIH放弃所占股权的投票权,只享受分红,公司的管理经营决策权归马化腾等人。当然,MIH放弃投票权是永远放弃,还是有条件放弃,还是暂时放弃,社会上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也就是说,现在的腾讯只能说是以MIH为首的大股东“委托”马化腾团队在经营,至于权限有多大时间有多长,外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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