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管从诞生之初就备受争议,对于此类业务的监管文件终于出台。
4月3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整顿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
《通知》中要求,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或销售资管产品的,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前压缩至零。
备案加码
平台人士对《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这份文件是跟备案关系比较紧密的,不过实际上《通知》中的内容也并不出乎意料。”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在网贷平台备案冲刺阶段,该通知对这类平台的备案将产生较大影响。”在备案仅剩三个月时间下,平台准备时间有限,或将面临流动性压力。
据记者了解,目前业内排名靠前的平台中有多家平台涉及销售资管类产品,凤凰金融、聚宝汇等平台也有涉及。
《通知》中已明确强调,对于网贷机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出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应当将分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验收,承接互联网资管业务的实体未将存量业务压缩至零钱,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争议不断
事实上,互联网平台销售资管产品此前已有争议。在网贷监管办法出台后,部分平台通过互联网资产管理,以定向委托投资的方式规避网贷大额限制,此外还存在部分受托机构为平台的关联公司等情况。
此类业务其通行的产品设计模式为,投资人(委托人)通过平台将所有的资金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对特定项目进行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机构对定向委托投资资金按约定进行定向投资管理。其中受托的资产管理机构并非持牌的金融机构,受托机构也是非持牌机构,部分受托机构是平台的关联公司。
上述《通知》中提到,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管业务牌照或资管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各种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虽然目前没有公开的互联网资管业务交易规模,但是记者梳理发现多家涉及资管业务的平台,规模普遍超过500亿元,预计存量业务将超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