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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 李含
“让售假者感到疼!”这是阿里巴巴继“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后,面对假货问题喊出的最新口号。为了落实这一口号,阿里巴巴选择了拿起民事诉讼的法律武器。
12月上旬,阿里巴巴向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发起金士顿硬盘系列3起售假诉讼案,这是阿里巴巴起诉售假者的最新进展。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启动“追杀三千里”项目以来,截至目前,阿里巴巴已经对9起售假案件中的商家提起民事诉讼,其中8起获得正式立案。
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向售假行为宣战,阿里巴巴成为国内第一个尝试用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的电商平台。
在一些学者和业界人士看来,阿里巴巴以平台身份出面起诉售假者,表明了其禁止假货的决心和社会责任感;而面对假货这样一个社会性问题,除了一家平台依靠自身投入打击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多方协同参与,才是根本之道。
阿里起诉售假成系统性工程
今年1月9日,阿里巴巴以“违背平台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一家曾出售假冒施华洛世奇手表的网店店主,索赔140万元人民币。
这起案件,成为国内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平台售假店主的案例,也拉开了阿里巴巴以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的帷幕。
随后的3月8日,阿里巴巴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同样的理由将在淘宝上出售假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索赔267万元。
这起案件在经过4月25日开庭审理后,于7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成为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
受理该案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姚某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淘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判决姚某赔偿淘宝网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
此后,阿里巴巴又接连在上海、宁波、义务等地法院发起了五粮液(000858,股吧)售假诉讼案、大嘴猴售假诉讼案、Vans售假诉讼案,并向新成立不久的杭州市互联网法院提起Roem和Mo&Co品牌服饰售假诉讼案、金士顿硬盘系列售假诉讼案。
如此密集的民事诉讼案件,一时间让外界惊呼,阿里运用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远远不满足于个案追究,而是真正成为了系统性工程,引发广泛关注。
阿里巴巴法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2016年年底,阿里巴巴便讨论了民事诉讼起诉售假卖家的可能性:“相比规则治理,民事诉讼能有一个更大范围的教育意义。一件诉讼案件处理的过程,永远都不只是为了解决一个案件。诉讼的功能之一,就是为同一类行为树立行为规范。”
该负责人提到,相比于此前阿里联合警方对售假行为开展刑事打击,民事诉讼更具有灵活性:“让售假者在经济上支付更高的成本,甚至受到刑事处罚后还要支付高额赔偿,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售假的高昂代价,这样也会使其他还抱有侥幸心理的售假卖家能及时止步,这是我们设立"追杀三千里"项目的初衷。”
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有差异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阿里巴巴起诉售假者时,既有以售假者违法合同约定为由提起的诉讼,也有以售假者的售假行为损害平台商誉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的诉讼。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指出,商家的售假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后果——既违反了商家与平台之间的合同约定,又对平台商誉造成了损失,两个案由起诉主张的权利各有不同。
“在效果上,前者是违约,后者是侵权,在法院支持的情况下,合同纠纷的案由会产生承担违约责任的结果,侵害商誉权纠纷会产生承担侵权责任的结果。”张延来表示。
前述阿里法务部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具体案件中是选择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为诉由,主要以启动的便利以及赔偿损失的大小来定。
法治周末记者在阿里巴巴与卖家之间签订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上看到,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卖家的违约赔偿责任——当卖家因为售假给阿里巴巴方面造成损失时,卖家需要赔偿阿里巴巴方面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在计算损失时比较便利。但由于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地,对于一些实际售假行为发生在中心城市、售假者本人又处在偏远地区的情况,就无法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在行为地进行起诉。这个时候,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在调查事实方面就会更加便利。”阿里巴巴法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而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看来,根据售假商家与阿里巴巴间的服务协议为由提起诉讼,因对售假行为责任的规定较为清晰,请求权基础较为牢固,胜诉可能性较大,在相关赔偿的认定上也会更加明确;而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话,法官会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阿里巴巴需要更多证据来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失。
建议多采纳新类型电子证据
一件假货,究竟会对电商平台造成怎样的影响?在阿里巴巴起诉五粮液售假者的诉讼案中,阿里巴巴方面提交了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市场学助理教授张凯夫的研究作为参考依据。
根据张凯夫对来自60.3万名淘宝消费者、纵跨5个月的购买数据进行的计量经济学分析,购买到一件1000元的假货或劣质商品,会导致在之后的12周内,一个消费者在淘宝平台上的消费下降3570元。
张凯夫进一步指出,一旦一个消费者购买到假货,会直接降低他对整个淘宝平台的信任度,从而进一步导致他购物活跃度的下降,这就是平台最直接的损失。
张延来指出,售假对平台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售假者利用平台网店对外销售,消费者买到假货后产生的负面评价,有相当大的部分是针对平台的,很多权利人包括社会公众也会因为平台上存在假货而对平台提出质疑,这些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平台的商誉。”
而另一方面,张延来认为,消费者或者品牌权利人针对假货所提起的维权行动,包括向平台投诉、法院起诉等,都需要平台投入成本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大型电商平台在制止侵权方面的人力、财力投入都是非常高的。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针对假货问题,阿里巴巴组建了一支2000人的专业打假队伍,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
不过,刘晓春也坦言,在诉讼案件中如何证明平台因假货遭受的损失,确实存在难点:“一方面,商誉的损失影响难以计算,需要扎实的证据来证明;另一方面,企业在打假上的投入,如何按比例分配到每一个售假者身上、每一个售假案件中,也值得探讨。正因为如此,从当前已有的判决中可以看到,阿里巴巴的索赔金额和法院认定的判赔金额之间,有着不小的差距。”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阿里巴巴起诉售假者案件已有判决后发现,在玛氏皇家猫粮售假诉讼案中,阿里巴巴索赔267万元,法院一审判赔12万元;在五粮液售假诉讼案中,阿里巴巴索赔12万元,法院一审判赔1.5万元。
“我建议,未来法院在证据认定上,可以考虑多采纳通过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分析、计算得出的结果,对网络交易记录等新类型的电子证据持更加包容、开放的态度。”刘晓春表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则指出,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对售假者处罚偏轻的局面还难以很快解决;阿里通过民事诉讼打击售假行为,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积极行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加重对售假者的经济责任,这有助于形成威慑,让其他售假者及时收手。
赔偿将用于消费者维权
“我们其实不在意我们真正拿到手多少赔偿,而是更在意诉讼结果向社会及售假者传递出的信号。所以我们仍然会把诉讼作为一种表达方式,述说售假者给社会、给平台造成的损害,呼吁各方正视这个问题。”前述阿里法务部负责人表示。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关于阿里巴巴起诉售假者所获的赔偿,将全部用于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消费者诉讼——消费者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卖家售假的,可以申请专项基金,后续工作会交由专业律师去完成,不需要消费者自己付出成本。
阿拉木斯认为,解决假货问题,并非一家平台自身就能做到;阿里巴巴采取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启示意义,以身作则来号召、引导社会各方来协同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解决假货这一社会顽疾。
前述阿里法务部负责人透露,未来对售假者的民事诉讼打击策略会围绕一个总目标三个分目标而展开的:总的目标是“让售假者感到疼”;三个分目标分别为:形成规模化打击;让权利人、平台、售卖正品的卖家、消费者这些在假货中受到不同损害的主体对售假进行合围打击;发动律师、调查等各种力量进行社会共治,更大范围地打击假货。
责任编辑: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