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峰 北京报道
近两年被提上最高层重点议程的网络安全,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得到更清晰的战略阐释。
12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辞中,将中国的重点网络安全工作阐述为遏制信息技术滥用,反对网络监听和网络攻击,反对网络空间军备竞赛,以及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秀军在当日的网络安全论坛上介绍,对内,中国开展网络空间立法工作;对外,中国与多个国家在网络安全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积极的合作。
“我国的网络安全立法,相比于美国、英国、印度等国,差距还非常大。比如美国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可能有几十万字”,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告诉记者,“但我国网络安全立法速度非常迅速”。
“在开展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时,首先要加强国际合作,其次要遵循国际法中的通行规则。”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网络安全立法全面推进“"十八大"以后,中央层面提出了"四个全面",在网络安全的立法方面,我们也能看到全面推进的明显特征。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12月16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在互联网大会网络安全论坛上说。
周汉华介绍,《国家安全法》已经出台,《反恐法(草案)》已经立法机关两次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也已审议了一次。另外,最高法院连续出台了几个司法解释,包括关于侵害人身权益、诽谤案件等。国家网络信息办出台了“微信十条”、“帐号十条”等规范性文件。他认为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关于维护网络安全的内容散见于这些法律法规中,但还没有形成体系,所以要有一部网络安全的单独立法。我国的《国家安全法》已经颁布施行,其中有关于网络安全的专门内容,我认为正在制定的网络安全法是一部《国家安全法》的下位法。”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事实上,我国的网络安全立法,相比于美国、英国、印度等国,差距还非常大。”胡钢说。
他介绍,比如美国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可能有几十万字,前不久美国刚刚通过了一项关于道路交通的法案修订,其中有好几页是关于公共交通的网络安全问题。
我国网络安全标准和认证工作同样进展迅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主任魏昊在网络安全论坛上介绍,2002年我国成立了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会有完整的组织体系,相对完整的标准体系框架,到目前为止发布了160项标准,还有更多的标准正在计划当中。
与70多个国家地区合作
除了网络安全宏观层面的立法加速,在惩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网络犯罪等具体领域,我国正在加强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协作,并将协作在制度层面升级。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秀军指出,各国应当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标准制订、应急处置等领域加强合作。特别要看到,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害知识产权、网络犯罪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等活动成为国与国之间的公害。
“联合国在反恐方面有19个公约,把各种各样的恐怖主义活动都归纳其中,因此成员国就知道怎样去执行。但至今没有关于网络恐怖主义的公约,各个国家对待网络反恐恐怕就没有统一的概念。”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执行局副主任陈伟雄在互联网大会网络安全论坛上说。
“网络取证和实体取证有极大的区别,很多国家的法庭到现在还不能接受检察机关提供的网络上的证据。”他介绍。
“今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已经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73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8万人。”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刘新云在网络安全论坛上介绍。
刘新云特别介绍,2012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执法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行动和线索通报。
“网络犯罪有明显的跨国性、突变性、动态性、转化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属于典型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说。
对于网络犯罪的跨国性,习近平在互联网大会上提出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
“司法协助首先是调查、取证的合作,收集、调取、固定某些证据,另外也涉及如何追缴网络犯罪的犯罪收益等。司法协助机制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总的原则是要适用国际法原则,而不是由一国单方面行动。”刑事司法协作问题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告诉记者。
“实践中也存在某些国家单方面采取手段来实现该国的刑事目的,但这种单方面手段有时会侵犯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以及其他国家网络用户的隐私,斯诺登事件已经暴露了这样的问题。”黄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