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潘亦纯)今年11月份,中保协、中国医师协会对外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并将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也就是说,目前重疾险正处于新旧规范的过渡时期。
不少消费者心有疑惑,过渡期到底应该按新规范的定义赔付还是旧规范的定义赔付,两者之间的确有明显区别。
比如,新规范中针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相比旧规范,赔付的标准的确下降了,这时,采取新规范的标准显然更有利于消费者。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不少保险公司选择推出“择优理赔”方案的方式度过这一时期。业内统计显示,包括平安人寿、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友邦保险等30余家保险公司已推出“择优理赔”方案。
所谓的“择优理赔”,简单可以理解为客户可以在2007年版的旧规范和2020年版的新规范中选择对理赔更为有利的定义作为赔付依据。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此前表示,“择优理赔”并非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权利,而是保险公司应尽的义务,目前没有明确提出“择优理赔”方案的保险公司,也需要在未来的理赔过程中,秉持这一原则。
不过,“择优理赔”的确也抬升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
借着“择优理赔”这股“东风”,最近重疾险的销售火热。近日,记者从水滴保险研究院负责人处获悉,自11月份新规范发布后,水滴保险商城小程序上的重疾险类产品浏览量较此前有明显上升趋势。
资深保险代理人王猛(化名)最近也对记者说:“明年‘开门红’公司推重疾险,给了不少优惠政策,不少客户本来等明年买新产品,但‘择优理赔’服务推出,再叠加‘开门红’的优惠,也就下单了。”
不过,仍有不少消费者纠结是否应该等新重疾险产品上市后再买。记者了解到,新重疾险的上市需要经历调研、精算、报备等一系列流程,各家保险公司也在观望中,预计明年年初才会集中下架老产品,推广新产品。
上述负责人建议, “买新”还是“买旧”不必着急决定也不必过分纠结,要结合自身的年龄、健康情况、财产配比、保障情况、产品条款等诸多因素进行考虑自身及家人的保险配置,覆盖医疗、意外、重症、轻症等多种疾病或意外情况,建议考虑百万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组合方式,避免健康保障的“空窗期”,防止保险“裸奔”的情况。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赵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