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2月2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在京正式发布《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1部分:总则》、《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2部分:服务内容》、《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3部分:风险分类》和《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4部分:方案设置》四项健康管理领域标准,为保险业的健康管理服务设计了总体的框架,为引导行业后续的分项健康管理服务的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将在“服务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服务需求的现状,围绕着健康管理的主要手段,对健康管理的主要应用策略进行梳理和分析,讨论出后续要制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清单,加快推动健康管理服务在健康保险中的应用。
据悉,该四项标准基于保险业务特点和保险行业健康管理服务建设的需要,对保险行业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系统建设、人群划分、服务分类、服务方案设置、服务实施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其中,《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1部分:总则》这项标准适用于保险行业对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的规划和设计使用,也可为相关健康服务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设计和建设面向保险行业的健康服务提供依据与遵循。《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2部分:服务内容》这项标准规定了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产品需包括的基础构成成分,以及可以使用的服务方式,用“矩阵模块分类法”来制定、分解、规范和评价健康管理服务。《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3部分:风险分类》这项标准规定了高风险人群的选择依据、选择方法和风险分类方法,规范客户健康风险分类方法。《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指引第4部分:方案设置》这项标准规定了保险行业在设置健康管理服务方案时的设置原则、方案的要素、设置方法、内容选择,为保险机构以及服务商健康管理服务方案的设置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