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银保监会就人身险保单质押贷款新规征求意见不得用于房产和股票投资-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6:02:2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段炼 10月29日,银保监会就《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随着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段炼

10月29日,银保监会就《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随着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不断增长,而为完善监管规则和内控规范,防控业务经营和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才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而人身险公司开展的保单质押贷款是基于保险主业的一项附属业务,是为便利投保人而对其开展的保单增值服务。

因此,《征求意见稿》也主要围绕保单质押贷款定义、业务规则、管理要求等纬度入手,规范人身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此外,保单质押贷款申请办理时间应在保险合同犹豫期满后,贷款期限应在保单保险期间内,保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范了人身险公司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偿付能力及流动性管理、反洗钱及案件风险和内控要求等。对于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规定计提偿付能力最低资本,并达到相应资本要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立贷后管理体系、加强反洗钱和案件风险管理、完善内控体系、严禁监管套利等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遏制该领域的突出风险和问题。另外,将贷款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调整为12个月,避免投保人频繁贷款还款,且支付较高利息,突出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银保监会表示,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发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查看更多:
#feedAv{ margin-top: -250px!important;transform: scale(0);}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