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征求意见后,重疾定义新规实施进入倒计时。10月27日,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终审稿)》(以下简称《终审稿》)在业内传开,这被市场解读为重疾定义即将“换挡”,届时新款重疾险也将取代老款重疾险。而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部分闻风而动的保险代理人早已刷起“停售”风,催促消费者尽快搭上老版重疾险“末班车”。事实上,新旧产品的选取要根据投保人自身需求而定,并不能一概而论。究竟哪些人士适合旧款重疾险,又有哪些人可以静待“尝新”?《终审稿》实施后,新旧保单又该怎么过渡?
谁可“搭车”旧版?重轻症赔付、想保甲状腺癌的人
“重要提示!重疾险定义修订的生效倒计时!需要加配老版重疾险的人们,不要再拖延了!”“新款重疾险剔除甲状腺癌,用几千撬动十几万杠杆一去不返,还等什么,抓紧上车!”……
随着《终审稿》一同而来的,还有一大波对既往产品销售炒作的消息霸屏朋友圈。
一时间,旧版重疾险被推上“神坛”,真如上述消息所言,如若不搭上“末班车”便与几十万失之交臂?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终审稿》并非直接剔除甲状腺癌,而是选择了将其分级赔付,如TNM分期I期以上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TNM分期I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30%。同时,还规定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所包含的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
如此来看,老定义的产品在甲状腺癌的赔付上的确更有优势。“保险产品早点买会好一些”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建议,如果消费者比较看重轻症的赔付比例和甲状腺癌的保障,可考虑尽早购买老版重疾险。尤其是甲状腺癌赔付率高达20%-30%的年轻女性群体,可以考虑抓紧投保老版重疾险。
徐昱琛还认为,现有的产品当中轻症赔付比例有45%、50%等,新版落地的话,会导致轻症赔付比例被限制,按照现行老版规定,所有的甲状腺癌只要达到了系统的标准化,都是按照重疾的100%比例进行赔付。
“这堵死了通过甲状腺癌的赔付进行获利的渠道。”有业内人士直言。
慧择保险经纪公司核保负责人王烨也表示,目前,甲状腺癌的治疗成本本身不高,一些症状较轻的患者,5万元治疗费足矣。即便是患有I期甲状腺癌的患者,购买新定义下的重疾险,只能赔付上限到30%的保额,对于I期甲状腺癌的治疗费用是完全可以覆盖的。
在她看来,保险行业要调整重疾险定义的初衷,一方面,还是要保障重大疾病,如失能人群病后的补偿;另一方面,是降低、分担了经济风险。
谁可静待新品?心脑血管高发人群等一等
比较而言,《终审稿》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变化:首先是病症的种类有所增加,由原来的25种重疾扩张到现在的28种,其中新增三类重症,即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同时新增三类发病率高的轻症,即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新定义下的重疾险一大优势在于一些心脑血管的疾病,比如心梗、搭桥等重大的心脏手术,赔付门槛降低了,更贴近临床诊疗标准。赔付门槛一旦降低,可能更多的患者能够获赔了。”王烨直言。同时,除了降低门槛之外,疾病定义更规范,避免此前老定义模棱两可的情况,造成理赔纠纷。
爱选科技联合创始人何剑钢也分析表示,《终审稿》与当前的医学条件和说法相匹配,在定义方面和日后理赔方面遇见的问题可能会更少一些。同时,《终审稿》部分定义更加宽松。
以冠状动脉搭桥术为例,《终审稿》表述其定义为“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已经实施了切开心包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所有未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而对开胸手术不再做要求。
此外,针对消费者更加关心的新产品是否会迎来降价潮,有部分观点认为,随着新定义中甲状腺癌被从“重疾”中剔除,配套的新重疾险发生率表中有一定程度的重疾发生率下降,重疾险价格也会相应下降。
对此,徐昱琛认为,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一分为二看待,但是大幅降价的可能性不大。
“保险公司定价并不是100%按照发生率表进行,而是还会参考保险行业、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产品自身定价。”徐昱琛分析称,对于一些已经定价很极致的产品,继续降价难度比较大;对于一些定价比较高、原本利润空间比较大的产品,则降价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同时徐昱琛认为,因为新版产品还没有经验数据,大家都缺乏经验,不知道实际上赔付情况会怎么样,所以保险公司在降价方面也会比较谨慎。
而王烨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她表示,新定义下的重疾险,严格来讲是不会降价的。因为按照2007版重疾险定义,20-45岁之间的女性理赔发生率较高,所以它反而不会降价,应该是涨价才对。
“针对甲状腺癌I期划到轻症以后,能够降一部分费率,但是实际上叠加女性理赔发生率,累计到一起相当于扯平了。”王烨补充道。
持有旧保单怎么赔?按旧的来
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新定义出台后,持有旧保单理赔时怎么办?
“现在购买老版重疾险产品,会按照老定义赔。”不过,徐昱琛也表示,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消费者购买老版重疾险也可以按照新定义赔。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第23条,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这一条其实对消费者是很有利的。”徐昱琛表示,以老版要求开胸而新版不要求的心脏手术为例,援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第23条“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的表述,由于新版采用的新定义是权威、现行、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所以老版重疾险的消费者也有可能会获得赔付。
“两核人员、理赔人员要执行合同的。所以老保单还是按照老定义版本、合同载明的原则去赔付。”王烨表示,从上一次经验来看,2007版发布了最终稿之后,会有4个月的过渡期,之前的重疾险下架或停售。过了第4个月后,险企开始售卖新定义重疾险,但是监管一旦发文,就允许保险机构按照新定义报备产品了。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