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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险“侨兴债”风波后持续萎靡:四年亏损21亿元 年内27次成被执行人-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5:59:11]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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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网财经10月27日讯(记者 郭伟莹) 10月15日,天眼查提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被怀远县人民法院4次列为被执行人。中国网财经记者进一步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截

中国网财经10月27日讯(记者 郭伟莹) 10月15日,天眼查提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被怀远县人民法院4次列为被执行人。中国网财经记者进一步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截至10月21日,浙商财险及其分支机构在2020年内已经连续27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达940余万元。

10月22日,中国网财经记者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采访浙商财险,并通过致电新闻发言人、公开邮箱等方式将相关问题发至浙商财险方面。截至发稿,浙商财险方面并未给予任何回复。

2016年“侨兴债”事件爆发,浙商财险保证保险业务“踩雷”,自2016年至2019年的四年间累计亏损约21亿元。今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722.9万元,而二季度则亏损1269.3万元。无独有偶,继今年一季度净现金流出1.12亿元之后,二季度净现金流出高达3.57亿元。

年内27次列为被执行人

中国网财经记者进一步查看,2020年10月13日,浙商财险连续4次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20)皖0321执2845号、(2020)皖0321执2826号、(2020)皖0321执2837号、(2020)皖0321执2831号,执行标的分别为261420元、217725元、253228元、202250元。

无独有偶,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截至10月21日,浙商财险及其多家分支机构在2020年内已经连续27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达940余万元。

浙商财险2020年内被执行信息(截至10月21日) 数据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除上述4条被执行信息之外,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9日分别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3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为1109290元。

浙商财险青岛分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被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4891元。浙商财险北京分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被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620000元。

另外,浙商财险潍坊市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被芜湖县人民法院连续4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为308120元。浙商财险郑州中心支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9月8日分别被永城市人民法院、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尉氏县人民法院3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为251445元。浙商财险临沂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5月14日分别被蒙阴县人民法院、莒县人民法院、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3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为433636元。其中,立案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的被执行信息显示,执行标的为112261元,而未履行金额为82261元。浙商财险南充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7月7日被平昌县人民法院2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累计为1713137元。其中,两次执行标的分别为1018707元、694430元,未履行金额分别为624136元、405825元。

此外,浙商财险枣庄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被浑源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34703元。浙商财险徐州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被沛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19433元。浙商财险广州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被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578元。浙商财险东营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被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478991元。浙商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33462元。浙商财险潍坊市临朐支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被佛冈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660元。

“侨兴债”后4年亏损约21亿元

浙商财险在2020年为何接连成为被执行人?成为被执行人对于公司有哪些影响?所有上述执行标的是否正在履行或已经履行完毕?中国网财经记者拟对此相关问题进一步采访浙商财险,并数次致电浙商财险新闻发言人及公开办公电话,并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浙商财险公开邮箱。截至发稿,浙商财险新闻发言人及公开办公电话均未得到接听,也并未收到浙商财险任何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总部在杭州,注册资本3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底,浙商财险在全国11个省及直辖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安徽、四川、河南、湖北、辽宁)和4个计划单列市(宁波、青岛、深圳、大连)开展业务经营,设立二级机构16家,各级分支机构共271家。

开业后,浙商财险业绩波动明显。成立之初,浙商财险连续亏损2年。之后的2年(即2011年、2012年)实现盈利。2013年再次亏损后,2014年和2015年均实现盈利。据统计,自2009年至2015年,浙商财险累计亏损近1.2亿元。

2016年12月,“侨兴债”事件爆发,浙商财险因保证保险业务而“踩雷”,造成巨大亏损。据年报统计,2016年浙商财险亏损6.5亿元,2017年亏损扩大至9.0亿元,而2018年仍亏损3.8亿元,2019年则亏损1.9亿元。4年来,浙商财险巨亏约21.0亿元。

据浙商财险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财险今年上半年累计净利润为453.6万元。但具体来看,今年一季度,浙商财险实现净利润1722.9万元,而二季度则为亏损1269.3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浙商财险将“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设定为2020年二季度的风险管理改进措施之一。具体包括,建立应收款项考核机制,将相关指标纳入机构考核方案,逐步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能力提升。

但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浙商财险净现金流出高达3.57亿元。而今年一季度,浙商财险的净现金流出额度为1.12亿元。

对此,浙商财险在报告中指出,目前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经营上,将持续改善业务品质,减少经营亏损,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并优化资产配置,增加预期现金流入。另外,权益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增大,公司要积极做好应对融资难、现金流紧张,防范投资违约信用风险工作。管理上,避免额外突发重大事件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技术上,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工作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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