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对于实践中存在非保险机构打擦边球、涉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情况,9月28日,银保监会下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征求意见稿》对非保险机构的行为边界作了明确规定,划定了红线:一是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不得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不得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不得代收保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