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专业代理退保信息”类的恶意投诉增长迅速,一些个人或组织声称可以“全额退保退息”,怂恿、诱导消费者恶意投诉,从退保费用中谋取大额佣金。
近期,又有银保监局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有代理人截留消费者保费现象”。
目前,“代理退保”正从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延伸到信用保证保险、车险领域。从“代理退保”到“代理投保”,保险消费者要避开的“坑”着实不少。
代理人截留保费?
日前,吉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近期有个别媒体报道,有市民购买“重疾卡”后出险无法获得理赔相关情况。
正常情况下,保险机构卡式保险产品会在卡面明确标注承保保险机构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主要保险责任、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保险卡激活使用方法以及出险后申请理赔途径等重要信息。但上述报道所涉“重疾卡”卡面不包含上述重要信息,“重疾卡”销售人员甚至无法对基本的承保机构做出明确说明。
此外,近期保险机构在投诉处理中发现,有保险消费者委托个人代理人购买交强险及商业车险,向代理人转账保费后,保费被代理人截留,未投保商业车险。
对此,吉林银保监局提醒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保险机构卡式产品特征,谨防不法分子以销售会员卡或服务卡并随卡赠送保险保障的形式销售虚假保险产品。同时,如果已经购买此类会员卡或服务卡,请及时核对各项保障对应的承保机构、产品条款和具体保险责任,确认购买产品为合法保险产品。
不仅如此,还要选择具有执业资格的保险销售人员或代理机构,通过现场划卡缴费、保险机构二维码识别缴费、向保险机构转账等正规途径,缴纳保费购买保险产品。认真核实所购买的产品名称、保障内容和承保机构,及时取得有效的纸质或电子保险凭证(包括保险单/保险合同、保费发票等),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确认合同载明事项与营销宣传内容一致,通过保险机构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查验保险合同真实性。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请尽快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代理退保”已成产业链
“代理投保”有坑,“代理退保”更甚之。近年来,“代理退保”几经异化,目前已形成通过恶意投诉实现“退保理财”、“退旧换新”、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的一条产业链。
今年以来,“代理退保”呈现高发趋势,最主要的变化和特征就是由暗转明,从零散代理逐步转向公司化运作,并且地区范围日渐扩大。
例如,“代理退保”组织及人员模仿直销模式,通过加盟代理、中介合作、招收学员等形式,广泛发展下线代理,并开展所谓的“保单维权说明会”、“专业培训会”,形成线下逐层获益、线上网课收费的获利模式;从原来的线上平台、线下小广告、金融类公司揽客,发展到户外广告、电话呼出、拉拢离职业务员获客,甚至存在冒充保险销售人员假借保单检视名义怂恿客户退保等乱象。
在这一过程中,恶意投诉组织通常先阻断保险公司与客户联系,并尝试与客户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协议”,收取高昂定金甚至以身份证件、保单、银行卡作为抵押,从而捆绑客户。再教唆客户通过编造投诉理由、设计圈套、闹访等形式,引导被诉人或保险公司其他人员做出不利的陈述,并利用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等方法“钓鱼”取证。在取证过后,恶意投诉组织随即向监管部门投诉,对保险公司施压,进而完成退保。一旦退保成功,恶意投诉组织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费20%-60%不等的手续费。
某地甚至出现过“代理退保”组织通过持续骚扰电话、客户家门口贴大字报、居住地附近蹲点拦截恐吓等极端手段向客户索要手续费的案例。
公开信息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年寿险公司疑似收到恶意投诉举报1.8万余件,涉及保单金额3.4亿元。
对于消费者而言,恶意投诉可能存在以下三种风险: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二是资金受损风险;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集中退保骗佣黑产”盯上车险
值得一提的是,“退保黑产”还在延伸。
日前,中国银保信下发的《关于疑似新购车辆“集中退保骗佣”欺诈风险的提示函》指出,今年5月至7月期间,多家经营车险业务保险公司在承保“以租代购”公司的新车保险业务中,不同程度遭遇因大量集中退保导致大额佣金损失的疑似保险欺诈行为。此类行为在同业中持续出现,多个案例形态具有较大共性,个别公司佣金损失千万元以上,疑似已经形成“集中退保骗佣黑产”。
具体而言,近期,有自称可代理大批量“以租代购”公司的新车商业保险业务的中间人,以“以租代售”公司作为被保险人,以保费分期贷款机构或其他资金提供方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新购车辆的商业保险。
中间人以车辆数量大、保费规模可观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在保费到账次日向中间人和被保险人指定的账户返还佣金。
此案例中,有4家资金方作为投保人、5家“以租代购”公司作为被保险人,持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车辆合格证扫描件,分批次向某保险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投保商业保险累计千余单,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佣金近两千万元。
此后不足一月,各投保人陆续向保险公司发起集中退保申请,该保险公司立即联系中间人和被保险人确认退保情况及佣金退还事宜,发现中间人已无法联系,部分被保险人亦无法联系。
调查后发现,部分被保险人已人去楼空、部分为工商注册信息虚假,尚能联系上的被保险人也明确表示无法返还佣金。
骗子“防不胜防”,无论是保险机构还是消费者都要提高风险意识,火眼金睛,莫贪图小便宜。
(作者:李致鸿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