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8月31日,银保监会对外披露,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通报,2020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4%、276.7%、286.1%;99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今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稳步恢复,保险业主要经营指标回升,呈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征;偿付能力充足率小幅下降,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保险业实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面临不少困难,风险防控任务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