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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实现惠及民生与产业扶持的多赢-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5:52:5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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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业观察消费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车险交的费用少了,享受的保险理赔范围更多了,额度也提高了。9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自2020年9月19日起施行。《指导意见》对交强险责任限额、商车

行业观察

消费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车险交的费用少了,享受的保险理赔范围更多了,额度也提高了。

9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自2020年9月19日起施行。《指导意见》对交强险责任限额、商车险责任限额、附加费用率、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机动车消费成为大众消费品之一,是人们改善生产和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公安部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其中汽车达2.7亿辆,占机动车总量的75%。随着机动车普及率的大幅提高,机动车险成为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金融保险服务产品。推进车险综合改革,实际上将取得惠及民生与产业扶持的多赢结果,属于“成本小、红利大”的改革举措。

首先,这次车险综合改革总体上延续了减税降费改革中“只减不增”的基本思路,即对机动车消费者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扩大保险理赔产品的丰富性和赔付的额度。这次车险综合改革后,消费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车险交的费用少了,享受的保险理赔范围更多了,而且额度也提高了。比如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这些改革举措将会更大范围保障参保人和第三方等的实际利益,有助于充分发挥机动车险种的保险保障功能。

其次,车险综合改革促进车险行业规范发展。目前在机动车保险行业不同程度存在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整治市场秩序力度,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等,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最后,车险综合改革产生促进汽车行业发展的改革“溢价”。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最重要的是促进国内消费提升,形成国内大市场规模。在国内消费方面,汽车行业产业关联度强,带动效应大。比如汽车产业链的上游涉及钢铁、机械、橡胶、玻璃、石化、电子、纺织等行业;下游涉及保险、金融、销售、维修、加油站、物流、餐饮、旅馆等行业。因此,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对于提升国内消费水平、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看,机动车险综合改革,客观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降低机动车运行成本,有利于鼓励我国居民购车和使用频率。一旦机动车行业消费和使用频率提高,与之相关的多个产业和消费行业就会迎来消费回潮态势,推动我国消费稳步提升,为内循环奠定坚实基础。

当然,车险综合改革短期内或许对保险行业带来销售收入减少、赔付增多等因素影响企业利润。但是随着这项惠民改革的落地和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参保车辆的增加会对冲保险公司收入和利润影响,进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同时,这也倒逼保险公司一方面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实施差异化产品创新;另一方面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实现促改革、扩险基、优服务、提效益的目的。

□木丁(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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