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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险企因偿付能力披露问题遭通报 多数已积极整改-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5:52:24]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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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记者 郭伟莹 程宇楠) 近日消息称,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在行业内部就今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通报。通报指出,中法人寿、瑞再企商、久隆财险、现代财险

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记者 郭伟莹 程宇楠) 近日消息称,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在行业内部就今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中法人寿、瑞再企商、久隆财险、现代财险等9家保险公司在上半年偿付能力披露方面,主要存在披露不及时、披露内容不完整、披露数据差错的问题。针对通报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对涉及险企逐一进行追踪。截至发稿,大部分险企对所存在的问题均在积极整改。

具体来看,中法人寿因披露不及时而遭通报。通报指出,中法人寿未按规定在7月30日前披露公司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对此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该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访。

而瑞再企商、久隆财险、诚泰保险、现代财险4家险企存在披露内容不完整的情况。

其中,瑞再企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未按规定披露最近一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久隆财险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未按规定披露最近一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未按规定披露最近一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中各评估项目得分,未按规定披露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诚泰保险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未按规定披露最近一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现代财险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未按规定披露最近一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中各评估项目得分。

瑞再企商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公司收到银保监会相关监管人员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对公司网站披露的该两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进行了完善和更新。另外该负责人指出,此次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中此类信息的缺失对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没有任何影响。后续瑞再企商会严格把控信息披露的内容,确保再无内容的遗漏缺失。而诚泰保险相关人士也表示已改正。此外,截至发稿,久隆财险、现代财险未给予相关回应。

另外,鼎和保险、信利保险等险企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中,最低资本计算错误。对于数据差错的整改情况,信利保险截至发稿并未给出相应回复。

而鼎和保险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网财经记者透露,该问题原因在于数据填报人员误将“量化风险分散效应”填报成“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因为信息披露工作数据量较大,目前无法实现数据自动审核,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多。下一步,鼎和财险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复核机制,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

亚太财险方面则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经前期自查自纠确认,公司上报银保监会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最低资本计算错误问题的情况,但在公司官网披露的偿付能力信息报告摘要中,由于公司内部人员失误,将“最低资本”中“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细项数值粘贴错误,其余数据均披露准确。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于当天中午前在公司官网及中保协网站发布更正版本,同时向相关单位告知。公司将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采取多人交叉复核机制,确保对外披露数据及时准确。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要求,保险公司应当编制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并对外公开披露。而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应当包括基本信息、主要指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风险综合评级、风险管理状况、流动性风险、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同时规定出各部分的详细内容。

另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指出,对未按规则进行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的保险公司,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社会公众或利益相关方发现偿付能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可以依法追究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同时,可以向监管机构报告,由监管机构依法处理。

业内人士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保险业监管趋严的态势持续。各家保险机构应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则,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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