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位客户担心未来女儿女婿感情不佳闹离婚,导致家族财富被分割,因此他迫切希望通过保险金信托,将家族财富直接传承给第三代;还有一位富豪有过两段婚姻,希望在现任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将部分个人财富留给前...
“今年以来,我们累计完成了4单保险金信托业务,还有5单正在收尾,差不多达到去年业务量的3倍。”一家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门主管向记者透露。
在他看来,在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保险金信托低调宣传的环境下,这份成绩“来之不易”。
“我们调研发现,疫情期间不少富豪都在加快财富传承规划,令保险金信托业务悄然迎来井喷期。”这位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门主管坦言。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投保人以财富保护与传承为目的,将自己人身保险合同权益(包括身故理赔金、年金、保险分红等)作为信托财产,一旦发生保险赔付,保险公司直接将这笔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再由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即投保人)的财富传承意愿,开展信托资金管理与分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近期保险金信托业务之所以快速升温,也与不少富豪对个人财富与企业运营进行风险隔离、规避婚变所带来的财产分割风险、隔代传承需求旺盛等因素密切相关。
与此同时,他们还注意到,在财富传承领域,保险金信托相比保险具有某些优势,比如道德风险降低,不用过度担心某些家庭成员认为财富分配不均,对受益者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保险金信托进行财富传承,在欧美富豪圈相当流行。因为它有效解决两大财富传承操作难题:一是相比保险,它进一步实现个人财富与家族企业经营风险的隔离,避免家族企业经营不善拖累个人财富大幅缩水;二是它具有家族信托的私密性与财富传承安排的高度灵活性,可以满足个性化的财富传承诉求。
“当然,要让更多中国富豪接受保险金信托,尚需一段时间。”这位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门主管表示,多数国内富豪依然认为自己通过人身保险指定了受益人(完成财富传承规划),在此基础上开展保险金信托,似乎有点“多此一举”。
单笔保险金信托规模迭创新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此前部分富豪担心设立保险金信托会遇到法律法规障碍,就像他们很难将企业股权、房地产纳入家族信托范畴一样。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设立保险金信托已不存在法律障碍。”一位精通保险金信托操作流程的律师向记者分析说。首先,保险金信托是委托人为子孙后代利益而设立,具备解决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财富传承等功能,因此信托目的具有一定合法性;其次,保险金信托在操作流程环节,是根据投保人事先分别与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和信托合同,将身故理赔或满期给付的保险金转移给信托公司,由后者进行管理和运用,不与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限制相悖。
他表示,在财富传承领域,保险金信托与保险还有诸多不同特点,具体表现在前者的财富传承安排更加灵活,比如保险金信托可以将未出生的家族第三代、第四代子孙作为受益人,但当前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制度还做不到;此外,相比保险公司往往一次性赔付身故金,导致子女挥霍家族财富,保险金信托可以对子女领取身故金设定各种先决条件,有效避免“富不过三代”状况发生。
正是这种差异性,吸引不少高净值人士开始青睐保险金信托。
“我们的客户对保险金信托开展财富传承的诉求也是千差万别。”前述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门主管向记者透露。一位客户担心未来女儿女婿感情不佳闹离婚,导致家族财富被分割,因此他迫切希望通过保险金信托,将家族财富直接传承给第三代;还有一位富豪有过两段婚姻,希望在现任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将部分个人财富留给前妻所生的儿子。
“目前,这两位富豪对保险金信托存在的最大顾虑,主要是保险金信托在财富传承分配方面能否做到足够的私密。”他告诉记者。对此他反复解释说,保险金信托实质上属于家族信托的一种类别,其与家族信托的最大区别,是信托资产来自保险给付金,而传统家族信托则纳入富豪的现金、证券等资产;但保险金信托同样具备家族信托的高度私密性,信托公司在没有征求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绝对不能泄露保险金信托财富传承分配的任何内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随着保险金信托趋于火热,今年以来单笔保险金信托业务的规模迭创新高。4月份,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北京分行签出总额为1.97亿元的保险金信托大单,刷新了此前最高单笔保险金信托1.48亿元的纪录。这笔业务来自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保单来自平安人寿。
此外,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开始增设保险金信托业务,其中包括6月份国华人寿与中信信托签订保险金信托业务合作协议。
看重财富传承分配的高度灵活性
尽管保险金信托需求趋于旺盛,高准入门槛仍将部分高净值人群“挡在门外”。
一位华东地区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业务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他们设立保险金信托的最低准入门槛约在5000万元人民币,否则信托公司每年收取的管理费不足以支撑保险金信托的日常运营管理。
这意味着高净值人群需要购买保额超过5000万元的人身保险等,按照20年缴费计算,每年需缴纳约230万元。
他发现,不少身家过亿的富豪对此相当“淡定”。
“年初有位大型民营企业家为了设立保险金信托,先在保险公司一次性趸交认购了保额逾8000万元的人寿保险,然后找我们协商发起保险金信托。”这位华东地区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究其原因,疫情冲击令他迫切渴望早日做好财富传承规划。
在他看来,这些急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富豪不要求较高的年化收益率(3%-4.5%即可),却特别看重财富传承分配的高度灵活性。不久前,有位富豪因家庭内部矛盾,决定不将财富传承给子女,而是留给尚未出生的第四代子孙,但由于保险不能将“未出生的人”列为保单受益人,因此他特意设立保险金信托完成这项“夙愿”。
也有部分富豪不愿让子孙知道家族财富,因此在保险金信托的家族财富传承分配机制设立了特殊条款——包括后代子孙必须考入他认可的三四家知名大学,才能拿到一笔可观的家族财富。
一位保险公司运营总监透露,这也令保险公司工作量骤增。
“保险金信托意向书远比纯粹的寿险年金保险合同复杂很多。”她指出,首先,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需要通过上述意向书,逐一梳理投保人财富传承分配意愿与保险金投资策略是否“匹配”,比如这笔财富打算何时分配给子女,各自按多少比例分配给哪些子女,希望子女用这笔财富做哪些事、如何在财富未分配前达到预期的长期保值效果、信托存续期限需要多少年比较合适等,从而提前为保险金信托运作做好准备。有时这份保险金信托意向书多达逾50页,涵盖投保人财富传承分配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细节不能缺漏。
“部分客户看到我们工作如此细致,干脆打算追加保单保额、将房地产或企业股权纳入保险金信托,进一步完善自身财富传承规划。”前述这位保险公司运营总监指出。对此她经常向这些客户解释,保险金信托目前很难将房地产或企业股权纳入,至于追加保单保额,她们还需先根据用户财富传承规划,调整原先的保险方案。
(作者:陈植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