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业务再现风波!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安徽男子杨某伟因需要资金,先后使用张某2等48名借款人的名义,提供虚假贷款材料,通过华安保险承保信用保证险的方式,向网商银行申请贷款。
而为成功办理贷款,杨某伟找到自己的女朋友——时任华安保险安徽分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信用保证险部经理的张某,让她对其申请的贷款予以通过。最终,杨某伟从网商银行贷款共计969万元,所得贷款被杨某伟或与借款人共同分配使用。
情侣联手作案
虚构材料骗贷969万
判决书显示,杨某伟,男,1982年出生于安徽省濉溪县,中专文化,濉溪县淮海酒业法定代表人。
张某,女,1985年出生于安徽省淮北市,本科文化,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信用保证险部原经理。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杨某伟因需要资金,先后使用张某2等48名借款人的名义,提供虚假贷款材料,向华安保险申请贷款。而为成功办理贷款,杨某伟找到张某,让她对其申请的贷款予以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据张某供述,其与杨某伟系男女朋友关系。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张某知道申请贷款的材料存在造假情况,但因为分公司有业务要求,为了完成任务,加上这些是杨某伟推荐的客户,所以还是批准了贷款,同意为这些贷款做了担保。
而据杨某伟供述, 张某是华安财险在淮北负责贷款的经理,申请贷款时只要她同意审批就行了。从2016年以来,杨某伟找了一些人来办理贷款,还有其朋友主动找来办理贷款,一共有28户。银行流水是其安排公司里的人找濉溪三堤口批发市场对面的一个打字社做的假流水,盖的银行章是假的、材料里面的假房产证是用电脑P图,一页流水5块钱,都是给的现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利用上述手段,杨某伟最终从华安保险的合作方网商银行骗取贷款共计969万元,所得贷款自己或与借款人共同分配使用。
信保业务疑现内控漏洞
在杨某伟骗贷一案中,网商银行缘何会被牵涉其中?据了解,2016年3月,网商银行华安保险签署融资平台业务合作协议,达成在线个人/企业贷款领域合作。
双方约定,由华安保险负责业务营销,开拓贷款业务客户、收集借款人信息和资料,并将符合双方约定授信条件的借款人推荐至网商银行,网商银行对华安保险推荐的借款人独立开展预授信审批工作,审批通过后签署贷款合同并放款。华安保险将借款人推荐至网商银行即视为同意为借款人在推荐额度内承保,借款人贷款逾期达到理赔时间要件后,华安保险应按约履行保险赔偿责任。
2017年9月,40多笔贷款陆续逾期,张某找到杨某伟要求其偿还贷款,否则华安财险将报警处理。但此时杨某伟的资金链已经断裂,无法还款。据统计,杨某伟所贷款项累计逾期404万元。根据华安财险与网商银行的协议,逾期超过80天的贷款均由华安财险代偿,由此给华安财险带来了404万元的损失。
最终,华安财险选择报警,2018年10月,杨某伟与张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人陆续归还华安财险代偿的全部逾期贷款。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伟伙同张某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共计969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杨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张某犯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近年来,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评出,部分财险公司为求业务而漠视风险。对此,监管方面此前已围绕融资性信保业务展开财险业拉网式排查。根据监管要求,各财险公司尽快査缺补漏,抓紧完善重点业务的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完善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对重点合作方的管控机制,原则上不得将核保核赔等核心环节委托业务合作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