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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行业:承保端经营承压,部分中小企业偿付能力或将弱化-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5:21:0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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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者:吴震盼 刘志强王一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行业保费收入增速存在下行压力。在国内经济景气度延续下行趋势、汽车销量增速乏力和车险费率下调的共同影响下,短期内车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仍将面

作者:吴震盼 刘志强王一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行业保费收入增速存在下行压力。在国内经济景气度延续下行趋势、汽车销量增速乏力和车险费率下调的共同影响下,短期内车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仍将面临下行压力,车险保费增长对财险行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将继续减弱。

承保端经营压力较大。商车费率改革阶段中大部分企业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市场中不断提高手续费比例,造成诸多财险公司综合费用率大幅攀升,承保端经营压力仍较大。

不同类型财险公司投资业绩持续分化。龙头财险公司由于投资风格相对稳健,其投资收益波动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相对较小,而部分中小型财险公司投资能力不足,未来投资收益仍存在较大波动,对其盈利水平或将产生较大影响。

部分中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可能弱化,或将面临一定资本补充压力。龙头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相对稳定,而中小型财险公司由于费用管控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易于受到临时大额赔付、资本市场冲击等因素影响,偿付能力可能弱化、面临一定的资本补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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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国内经济景气度延续下行趋势,商车险费改深化叠加汽车销量增速下滑,预期财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仍存在下行压力

财产保险行业以车险、企业财产险、保证保险等为主的产品结构使其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其中车险业务占比自2009年来一直维持在60%以上,因此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走势相关性较大。

2016-2018年,我国人均GDP增速分别为6.20%、6.20%和6.10%,随着中美贸易战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人均GDP增速或将进一步放缓。从汽车消费市场来看,2019年1-10月,我国汽车销量同比下降9.59%,预计全年新车销量将继续延续2018年的负增长趋势;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10月,汽车经销商综合库存系数为1.50,全年汽车库存系数基本都位于警戒线[1]以上。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或持续低迷,汽车行业增长仍将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同时,商业车险自主定价全面放开也将进一步降低车险费率,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财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增长。2016-2018年及2019年1-10月,我国财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分别为9.12%、12.72%、9.51%和8.40%,在国内经济景气度延续下行趋势、汽车销量增速乏力和车险费率下调的共同影响下,短期内车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仍将面临下行压力,车险保费增长对财险行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将继续减弱。

受益于居民保险意识提升和政策扶持,非车险种占比有望继续提升,但也对财险公司产品定价及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在居民保险意识提升、政策红利释放等因素的推动下,健康险意外险、保证险、责任险、农业险等非车险种将进一步释放新的发展空间,成为推动财险行业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撑。非车险保费占比可能进一步提升,财险行业的产品结构有望逐步趋向多元化。根据银保监会统计数据,2019年1-9月,我国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占比为39.45%,较2016年提升了13.45个百分点。其中,健康险以7.17%的占比成为非车险第一大品种,主要是银保监会对财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的放开以及我国健康医疗产业的兴起所致。农业保险方面,由于农业生产不确定性会降低农民生产意愿,对我国粮食产量带来不利影响,并且农业生产可支配收入较低,因此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较大,通过降低承保门槛,增加农户灾害承受能力。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于2019年9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2年,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未来我国农业险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保险公司的信用保证险主要包括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进出口信用保证保险等多类型,2019年1-9月保证险保费收入为628亿元,占比为6.43%,在国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环境下,国内信用保证险需求未来将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另一方面,非车险业务对产品设计、精算、技术应用的要求较高,而多数中小财险公司对于非车险业务运营经验不足,专业性水平有待提升。中小财险公司[2]经营发展过程中,其战略发展容易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自身专业、管理不足,盲目拓展非车险业务易使业务潜藏更大风险。在目前经济环境下行情况下,外部信用风险突出,此前P2P平台暴雷也殃及不少开展保证险的财险公司,例如长安责任保险[3]履约保证保险暴雷导致巨额赔付直接影响了其正常的偿付能力水平。

商车险费改深化引发行业费用竞争,财险公司承保端经营压力仍较大,且不同财险公司车险业务承保端业绩持续分化

我国财险第一大支柱为车险业务,2019年1-9月在我国财产保险中占比为61.00%,车险业务占比远高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车险行业政策调整对财险公司承保端利润影响较大。近年来监管机构为将产品定价权交由市场主体,形成市场化的价格机制,进而提升保险公司自身运营效率,共进行了三轮商车费率改革。2015年2月,首批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黑龙江、山东、青岛、重庆、广西、陕西等六地试点;第一次商车费改奠定了现有保费定价公式,并且车险最低折扣由费改前的7折下降至4.30折。2017年6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表示“二次商车费改”正式实施;第二轮商车费改进一步扩大了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扩大了自主渠道系数和核保渠道系数下限。2018年3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标志着第三次商车费改的实施,再次下调了四川等7个地区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调整后的费率最低可达1.96折。

由于商车费改主要采用增加价格灵活性的方式激励投保人安全驾驶,降低保费价格,消费者为得到NCD[4]折扣会倾向于不上报事故,对很多小额案件自行处理,因此从试点地区的实施效果看,小额报案数量下降明显,综合赔付率[5]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由于车险产品同质化严重,风险定价等技术有待进一步改进,费率改革阶段中大部分企业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市场中不断提高手续费比例,造成很多财险公司综合费用率[6]大幅攀升,从而导致综合成本率[7]超过100.00%,承保端经营压力较大。

从2010年以来,财产保险市场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寡头竞争格局,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保费收入占据市场60%以上市场份额。承保利润方面,商车费改环境下,财险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分化。我们统计了财险公司2014-2018年平均综合成本率[8]情况,承保端近五年来连续亏损,平均综合成本率为105.28%。其中,中小险企平均综合成本率达105.87%,而前三大财险公司承保端仍实现盈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4.74%、91.93%和96.47%。财险行业的承保、勘察、理赔等业务具有明显的线下化特征,因此财险公司竞争的核心点在于战略定位以及精细化管理,而只有拥有雄厚资本和完善渠道布局的龙头财险公司,才更容易通过精细化管理压缩成本,提升承保业务质量。

从我们统计的59家公司的数据来看,承保端综合成本率低于100%的有19家公司,除了龙头财险公司外,其他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公司也表现较为亮眼。在16家中小型财险公司中,专业农险公司有3家,农险市场由于受到政策支持的影响,其盈利能力明显强于车险等竞争较为激烈的子领域,其中阳光农险是国内唯一一家互助形式的农险公司,结合了互助保险自身制度的优势以及农险市场行业的优势,取得了市场较低的综合成本率。此外,三井住友、东京海上、三星财险等公司通过聚焦火险主打差异化竞争,盈利能力较强;鼎和财险和英大泰和财险依靠股东优势[9],在电力行业保险市场发挥其优势。

整体来看,龙头财险公司依托对销售网络的控制力、较强的产品设计和定价能力,通过发挥规模优势、加强内部成本管控等方式,仍能够保持承保端实现盈利;而部分中小型财险公司在车险保费定价下降的情况下,费用率高企且随着承保标准放松赔付率持续攀升,承保端亏损扩大,未来或将逐步退出车险市场;对于中小型财险公司,避开大型公司的规模优势,进行差异化深耕成为实现承保盈利的重要途径,不同财险公司承保业务的经营业绩仍将持续分化。

行业监管政策加码,未来市场竞争乱象态势有望逐步得到扭转

2018年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57号),要求各财险公司在报送商业车险费率方案时“报行合一”,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其中手续费为财险公司向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手续费、服务费、推广费、薪酬、绩效、奖金、佣金等,其中新车业务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应单独列示。按照“57号文”的要求,各财险公司须向银保监会报送各个渠道、各个车型单笔业务的中介机构手续费或个人代理人费用率的最高值及平均值等,这一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财险公司的透明度,降低了个别保险代理人返还佣金换取保费市场的空间,对于遏制财险公司在费用方面的恶性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为保证“报行合一”的顺利实施,监管部门在2019年逐渐加大了对于财险公司违背“报行合一”的查处力度,根据慧保天下统计数据,银保监会和地方银保监局(含监管分局)先后暂停15家财险公司下属的53个地市级分支机构的新车业务,停业时间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2019年上半年银保监系统共针对保险行业开出389罚单,处罚金额总计6,542.56万元;其中,银保监会共开具8张罚单,罚金累计150万元;36个地方银保监局累计开出381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到6,392.56万元。严格的监管对于财险公司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个别分支机构甚至采取主动停止部分业务的方式以避免监管处罚。从财险行业费用率指标来看,2018年综合费用率指标较以往年度有所下降,这也进一步印证了监管政策的有效性。

整体而言,随着“174号文”和“57号文”的相继出台,保监会持续加强对行业费用的监管,预计行业费用率上升的态势将逐步得到扭转。

行业投资结构相对稳定,不同类型公司投资业绩仍将持续分化

从保险行业资金运用情况来看,债券和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主的高利率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另类投资仍是保险资金增配的主要方向,投资结构相对稳定。进入2019年,保险资金配置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均有所上升,其中受益于股票市场的阶段性回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占比回升相对显著。

从投资收益来看,不同类型财险公司投资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是由于不同类型财险公司投资规模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在当前利率整体下行环境下,龙头型财险公司往往通过减少银行存款、增加其他投资的方式去提高收益率,而多数中小财险公司由于运营时间不长、投资人员不足等硬性条件制约而难以取得较多种类的投资资质,只能在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和比例范围内进行自主投资,投资业务开展受到制约,从而难以通过结构化调整提升投资收益水平。根据我们统计的59家财险公司投资收益数据,2016-2018年龙头财险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分别为3.95%、4.02%和3.61%,比中小型财险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10]分别高出0.05%、0.40%和0.29%;并且,受市场环境影响,中小财险公司投资收益波动较大,2018年投资收益率较2016年下降了0.58个百分点,而龙头财险公司投资收益相对较为稳定,2018年投资收益率较2016年仅下降了0.34个百分点。

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趋势逐步明确,国内制造业压力上升,但宏观政策应对举措或将部分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利率方面,从中长期来看,全球进入低利率时代,我国劳动力的下降使得经济的潜在增速下行,而“房住不炒”与控制地方隐性债务的政策有利于降低无效融资需求,利率上行空间基本被封闭;信用债市场方面,稳健中性的货币信用环境意味着高杠杆、抗风险能力弱的企业仍会出现信用风险暴露,预期信用利差的内生性分化将更加显著。股票市场方面,受限于2020年整体宏观经济压力,A股整体收入增速可能季度性仍会下探,但由于稳增长政策依然会发力,且目前A股的市盈率处于历史底部,估值有望逐步修复,市场或将延续改善态势。整体来看,资本市场环境有望延续改善态势,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资本市场波动对财险公司的投资能力要求也进一步提高。龙头财险公司由于投资风格相对稳健,其投资收益波动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中小型财险公司投资能力仍显不足,未来投资收益仍存在较大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或将产生较大影响。

部分中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可能弱化,或将面临一定资本补充压力

近些年,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围绕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监管文件。2015年2月,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明确我国保险公司进入“偿二代”过渡期,自2016年1季度起,保险公司开始编报“偿二代”偿付能力报告。2017年9月,保监会印发《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推动偿二代监管规则的完善和执行机制的健全。2017年10月,保监会下发修订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或者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都是偿付能力不达标;此外,如果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则会被列入非现场核查的重点核查对象。

从我们统计的59家财险公司2019年6月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来看,财产保险业偿付能力整体较为充足,除了长安责任保险外,均高于监管水平。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三家龙头财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1.89%、209.65%和290.00%,由于其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成本管控等方式维持承保端经营盈利,且能够利用广泛均匀的资产配置应对资本市场波动从而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偿付能力始终维持在充足状态,整体信用风险相对可控。中小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极差相对较大,个别财险公司由于业务规模较小,因此会出现极高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这种异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渐向行业平均值趋近;中小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值通常低于龙头型财险公司,某些已接近监管要求的最低水平,由于其费用管控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易于受到临时大额赔付、资本市场冲击等因素影响,未来偿付能力可能弱化、面临一定的资本补充压力。

整体来看,龙头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相对稳定,部分中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可能弱化,或将面临一定资本补充压力。

注:

[1] 汽车经销商综合库存系数警戒线为1.50。

[2] 本文界定的中小型财险企业指除了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三家龙头财险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3] 该公司名称的全称见附录一,后文其他公司相同将不再赘述。

[4] NCD是指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车险信息平台反馈的被保险车辆三年出险记录来确定NCD系数的浮动范围,主要用于识别客户风险和进行风险管理。

[5] 综合赔付率计算公式为(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提取保费准备金)/已赚保费*100%。

[6] 综合费用率计算公式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业务及管理费)/已赚保费。

[7] 综合成本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

[8] 本文以行业内59家财险公司作为最终样本,已经剔除了6家年报无法获取的公司和22家201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

[9] 鼎和财险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泰和财险第一大股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0] 此处投资收益率计算公式为(投资净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2/(期初资金运用规模+期末资金运用规模)*100%,资金运用规模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应收款项类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存出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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