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在官网通报了
第二次财险公司备案产品的
非现场检查情况
并对20家财险公司下发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
被责令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至6个月
20家财险公司被下监管函,11家期限内被禁止备案
条款、费率及报备方面的21项问题
一、保险条款方面问题
保险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不符合《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命名规则。如有的附加险条款命名缺少“附加”的明确标识。(踩雷频率95%:除泰山以外的19家均在命名问题)
保险条款与“结构清晰、文字准确、表述严谨、通俗易懂”要求有差距。如有的条款责任不清晰、不明确、表述宽泛,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使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踩雷频率90%:除中华、中煤以外的18家均在此问题)
保险条款解除合同约定不严谨、不规范。如有的意外险、短期健康险条款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退还保费的情况;有的条款存在缺少退保处理规定或退保规定不合理的情况。(踩雷频率65%:利宝、安诚、英大、太平、前海、安盛天平、华安、中煤、都邦、锦泰、太保、中华、富邦踩雷)
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保险概念。如有的出现“自动续保”或“终身限额”等长期健康保险概念。(踩雷频率10%:太平、华安踩雷)
短期健康保险或责任保险条款引用已经废止的标准。如有的条款中引用已经废止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l6180-2006)标准。(踩雷频率20%:利宝、华安、太保、中华踩雷)
保险条款未规范引用相关标准。如有的条款中引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时,未按规定要求引用该行业标准的全称、发布机构、发文号及标准编号。(踩雷频率15%:安诚、三井住友、都邦踩雷)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条款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如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有无社保的情况。(踩雷频率60%:大地、英大、太平、鼎和、安盛天平、华安、众安、渤海、都邦、锦泰、中华、富邦踩雷)
保险条款要素及相关材料不完备、不合理。如有的条款表述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的可行性报告内容不完整,缺少经营模式等内容。(踩雷频率45%:安诚、大地、太平、前海、华安、渤海、都邦、史带、中华踩雷)
产品设计没有坚持射幸合同原则,承保的风险是否发生、损失大小等不存在不确定性。(踩雷频率5%:华安踩雷)
产品设计没有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约定的事项并非被保险人的损失。(踩雷频率5%:太保踩雷)
其他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条款问题。如有的保险条款未根据责任扩展进行定价,属于“零保费”保险产品;有的短期健康险保险金额设定合理性、有效性不足;有的附加险未逐条单独备案等。
二、保险费率方面问题
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未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无法判断费率存在差异原因及费率调整的合理性。(踩雷频率25%:安诚、华安、众安、都邦、史带踩雷)
保险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如有的费率调整无上下限,费率设定不严谨、不科学。(踩雷频率95%:除安盛天平以外的19家均在此问题踩雷)
保险费率表要素不完备。如有的保险费率表缺少保费计算公式或方法。(踩雷频率25%:利宝、三井住友、安盛天平、华安、都邦踩雷)
短期费率设定不合理。如有的未设定短期费率表或短期费率计算说明;有的短期费率设定缺乏合理性。(踩雷频率10%:安诚、前海踩雷)
费率厘定基础薄弱,定价科学性不足。如有的精算报告未说明费率厘定的数据来源;有的定价随意,缺少数据支持。(踩雷频率5%:大地踩雷)
精算报告不完备、不合理。如有的精算报告未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的要求执行,缺少纯风险损失率、费率调整系数等内容。(踩雷频率15%:大地、太平、中煤踩雷)
三、产品报备方面问题
备案类产品含涉车责任。如有的公众责任险附加险或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险附加险中包含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违反关于备案产品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踩雷频率45%:利宝、大地、英大、鼎和、安盛天平、华安、锦泰、太保、中华踩雷)
产品属性分类不当或险种归属不当。如有的未按被保险人是否为自然人,正确分类个人产品和非个人产品,将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个人产品归类为非个人产品。(踩雷频率75%:15家公司踩雷)
备案材料或信息录入不完备、不规范或有错误。如有的条款名称与系统录入信息名称不一致;有的备案表精算审查人和法律审查人与系统录入不一致;有的备案表填写不规范或者有错误。(踩雷频率50%:利宝、安诚、三井住友、鼎和、前海、安盛天平、都邦、锦泰、史带、中华踩雷)
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相关备案材料存在文字错误,工作不严谨、不严肃。(踩雷频率55%:利宝、大地、英大、太平、安盛天平、华安、众安、都邦、史带、太保、中华踩雷)
下一步将实现产品检查全覆盖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
①
密切跟踪监测公司
产品自查整改和清理修订情况
强化产品检查成果运用
②
持续深入开展产品检查
实现对财险公司产品检查全覆盖
③
对产品问题整改不到位、
产品主动自查清理不到位、
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公司
将严格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恭喜上榜的保险公司!恭喜上榜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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