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必须立足于实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视角,为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修枝剪叶”。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如会议所强调,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自2007年中央财政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及2008年国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农业保险驶入发展快车道。2018年的农业保险承保风险总额达到3.46万亿元;农业保险已经覆盖了所有省份,承保的农作物有200多种,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超过70%。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正在发挥重要作用,并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发挥了重要的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作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出的“以奖代补”政策就是多方智慧汇聚的结晶。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实施的“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补贴政策经常受制于财政压力,尤其在经济存在下行压力时,地方特色农产品(000061)保险难以获得充足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纳入奖补范围的险种,按照地方财政情况以及保费收入规模一定比例给予适当奖补的政策一旦落实,对现代农业发展将会是极大的促进。
毫无疑问,历经十余年的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商业性农业保险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在加强政策引导的同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也需摆脱过度依赖政府推动的惯性,更加注重发挥各方主体的市场作用,商业保险机构要增强专业化经营能力,实现从关注规模到关注质量和需求的转变。
具体情况表明,基层服务网点和人员力量不足是保险机构面临的一大短板,直接导致了农业保险在承保、理赔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农业保险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提标、扩面、增品”的基础上,首先要扩大完善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网络。其次,保险经营主体要找准需求点,加大产品研发供给力度,进而“对症下药”。特色农产品生产的风险保障压力为市场运作提供了空间,现有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中同质化问题严重,保障水平、保险费率尚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个性化需要。保险机构可以此为契机,瞄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创新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
立足于国家政策层面,从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与成果保持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离不开高质量的市场参与者来进行农业风险的规避。解决“三农”问题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而商业保险作为分散和化解“三农”所遇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在农村地区疾病风险保障、自然灾害风险分散以及保险资金支农支小投入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保险的保障、增信、融资功能,也可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上,各市场主体应始终站在国家发展角度和宏观经济层面,对其专业风险保障职能和经济社会服务功能进行主动创新,用高质量的保险服务适应农村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满足“三农”需求,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