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财妈写过一篇文章:社保断缴的后果有多严重?
很多朋友说,我也不想断缴,但是办社保真的很麻烦,而且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啊!
大家的社保出现问题,确实和社保办理比较复杂有很大的关系。
不过我们的社保体系确实还在不断完善中。今天就跟大家说一个好消息:上个月,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大幅减少证明事项,解决难点痛点,制定“黑名单”制度……
全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下面咱们慢慢说。
办理简化简化
材料证明简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
也就是说,我们以后申请任何社保待遇,可能除了身份证之外,不需要其他的任何证明材料了。
其中拟规定,申请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征求意见稿第26条提出:
个人或其所在单位申请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按照规定需要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也就是说,其他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就不要让老百姓(603883,股吧)自己去到处跑着办理材料和证明了,直接通过和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就可以了。
财妈多年前也去办过一次社保,确实是特别麻烦,又要单位证明,又要街道证明,有时候真的是觉得还是直接买商保算了。
人社部说,以后这些证明都不用了,改为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也就是以后政府部门之间联网,就不用我们自己再到处开证明了。
最多跑一次
除了在待遇申领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规定外,条例还对经办服务方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推广综合柜员制和网厅一体化。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登陆过人社局的网站,财妈为了写文经常去查资料,情形不多说了。以后推动“线上医保通办”,就是你网上所有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的消息跑到一个网站点击全都可以办;线下你只需要跑一次,只进一扇门。
希望能尽快实现吧。
信息更安全
可能有些朋友不太放心:社保业务在网上办,会不会出现信息泄露?
这方面 也想到了,条例对“信息安全”也作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安全规范的信息系统,完善业务运行监控机制,明确数据操作权限,严格控制数据修改和权限变更,防范业务经办风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业务经办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人调取我们的信息资料,一定会在系统留下记录,直接就能查到是谁。
条例明确: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以及其他通过申请查询方式,获取个人权益记录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以外用途,或者造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泄露的,要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这个不多解释了。
社保转移更方便
之前财妈也说过,大部分咨询社保问题的朋友,都是换工作时,社保没有处理好。
之前社保转移也确实特别麻烦,需要很多步,提供很多证明材料。如果是异地转移,可能还要两地来回跑。
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接续将更加简便。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
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查验其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审查其缴费年限,并归集相应养老保险基金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社保“黑名单”将建立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
(点击查看大图)
注意,一旦被纳入到“黑名单”,将受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至于有哪些惩戒措施,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纳入“黑名单”的人,将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被予以限制。
下面附上常见的社保知识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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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们会在茫茫人海中走失……
你交社保的方式亏大了,看看怎么交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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