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怀洋
近日,美国首家全能金融集团花旗的缔造者桑迪·韦尔关于呼吁分拆大银行的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业内的广泛讨论。分拆大银行又回到了混业还是分业的争论上,我们不妨通过回顾美国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来一探究竟。
现代银行业的历史贯穿着整个美国史,最初的一个多世纪时间里,对于银行的监管并不严格。早期的野蛮成长期,银行业赚取了大量利润,并且风险频发。各种丑化银行家的漫画形象早在这一时期就频繁出现在各个报纸上。1929年开始的大萧条时期,无数企业和家庭破产,将人们对于银行业的愤怒上升到顶点。最终,直接催生了《1933年银行法》的通过实施。
这一法案明确规定禁止商业银行承销或经营公司债券,也禁止投资银行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这就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完全隔离,开启了美国银行业分业经营的历史。到了七八十年代,分业的模式开始越来越多地被质疑。随着金融领域创新加速,各类金融机构快速成长,完全的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缺乏优势和效率。监管部门陆续放开了银行业的一些禁区,直到1998年,在韦尔的运作下,合并之后拥有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全能业务的花旗集团诞生,标志着美国重新回到了混业经营的模式。
美国银行业经历了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的过程,如今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又来到了同样的岔路口,面临同样的抉择。仔细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每次的金融危机往往将天枰推到偏向分业的一侧,远如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时期,近如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而每次的经济繁荣又催生了混业的冲动,就如同上世纪下半叶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经济快速增长和金融创新。分业还是混业并无绝对的好坏,与其说天枰两端放着分业和混业,倒不如说一端是效率,一端是安全。经济形势和金融发展水平决定了更看重效率还是更看重安全,然后才是选择何种经营模式。
对于欧美国家,刚刚过去的次贷危机和正在经历的欧债危机,使得他们更加趋向于避险。这样的担忧对于中国却完全不明显,因为我国对商业银行监管一直非常严苛,最重要的是我们现代金融业刚处在起步阶段,越来越多的金融创新使我们更加倾向于混业的一端。历史总是那样的相似,如今的中国金融业跟上世纪末的美国如出一辙。
问题的关键并非选择分业还是混业那样简单。事实上,形式上的改变只是治标不治本,从混业到分业,不过是把投资银行的风险与商业银行隔绝开来。当经济形势转好,在利益的诱惑下,很难抵御再次混业的冲动。不过这次分拆大银行的争论中,有个观点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政府和储户不应当为投机者买单。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商业存款都应当是有绝对的安全,而投行业务都应当为自己的高风险行为独立担责。
最近国际大行频频曝出丑闻,影响较大的有巴克莱等多家银行涉嫌操纵LIBOR和汇丰银行反洗钱不尽职。这两起事件从本质上与混业经营关系不大,但最终都作为分拆大银行的一个有力证据,根本上还是出于对垄断的恐惧。无论是分业还是混业,一旦大到不能倒,必然滋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这点在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对储户和中小企业的强势就是佐证。不管是国外交易员违规操作,还是国内信贷员介入民间借贷,都暴露出金融机构内控治理缺陷。这些都不是靠选择分业混业模式来解决的。
所以,与其讨论混业还是分业,分拆还是合并,倒不如腾出更多的精力划清担责边界,不然还是会回到分业混业循环的老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