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办出银行卡,甚至是信用卡,这看起来也许不可思议,但在“专业人士”看来,只是小菜一碟。
“我不是"卡贩子",也不是"盗卡犯",我是正宗的银行卡代办商。”昨日,一名从事代人办理银行卡业务的陈某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此宣称,而其公司在网站上自称为一家“融资担保公司”。
原来,买卖他人名下银行卡的“行业”,已经形成如此的“行业细分”;而进一步的调查则揭示了,这个黑色“行业”得以滋生的前提,是银行卡这一业务类型在技术和管理上存在的种种漏洞。
卖借记卡成“外快”
本报昨日头版《谁办了你的银行卡》一文,描述了第一财经记者在淘宝网上买到他人名下银行卡及网银移动证书的过程,这些卡和证书的来源,很可能就是陈某说的“卡贩子”。
陈某称,“业内”所说的“卡贩子”,指的是买进闲置银行卡再转卖出去的“商家”。这批人专门从贪图小利者那里低价收购闲置借记卡,然后高价卖给“别有用心者”。
本报记者在网上搜索“收购借记卡”,发现相当数量的网页,其收购报价一般为:普通借记卡50~100元一张,带口令卡的100~200元,带移动证书的则达到200元以上。“长期收购,越多越好,现金付账,绝不拖欠。”一家收卡网站如此宣称。
本报记者通过上述网站预留QQ号联系了一名业务员,该业务员表示,他们最欢迎四大行和招行的银行卡,如果是没有任何交易记录的新开卡,还可以每张额外多付20元。
“你去建行办一张卡只要5元,网银是免费开通的,卖给我们可得200元。”该业务员试图说服记者:“你一天办10张卡,收入就有2000元。”
当记者问及卡被收购后是否会用于不法之途,该业务员称不用担心,并表示很多客户买空卡,是为了送礼。在记者反复追问之下,他又透露了另两种用途:有的企业在收款时,要求付款方将款打入他人名下的银行卡,可以逃税;有的网店商家则用他人名下银行卡开设若干账户,互相买卖,炒作信用。
虽然上述业务员反复安慰记者,称出让借记卡不会给本人带来任何麻烦,但某银行的银行卡部门人士昨日对本报证实,被不法收购的银行卡还可能涉嫌地下钱庄洗钱,甚至被绑匪用来收取赎金,作案人试图以他人银行卡逃避刑侦,而名义持卡人则可能因此涉案。
肉眼比对 银行不识他人身份证
但上述“卡贩子”在陈某看来颇不入流,他对自己“正宗的银行卡代办商”这一身份很有些得意。
所谓“正宗的代办”,就是不搞收购,而是根据客户需要,直接从银行办出他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是用假身份证?记者试探地提到坊间传言。但陈某认为这种说法“很无知”。
“现在用的是二代身份证的,办卡银行和公安系统联网,你用假身份证去开户试试看,银行马上报警。”陈某显得很有经验,“银行就看两点:一是真身份证,二是本人亲办”。
收集真身份证,陈某表示自“有渠道”;但“本人亲办”这一条,又如何做到瞒天过海,办卡时银行不是要比对本人身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