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伟柱
昨日,央行透露,9月22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签署了《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协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于2007年,旨在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2008年11月,国务院调整了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责,人民银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
根据此次签署的共建协议,协议签署方将构建区域信用约束制度,对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失信行为依法联合实行公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