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辟谣“九成农信社濒临倒闭”
昨日,银监会针对“九成农信社濒临倒闭”的报道进行辟谣,银监会表示,2003年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以来,农信社整体运营健康平稳,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监管标准,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有效发挥了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8%
农信社改革始于2003年,首先在江西等八省市启动试点,并迅速扩展到全国。央行以专项票据、专项借款、税收减免和保值贴息等形式投入1700亿元专项票据以置换不良资产,并承诺视改革进展于未来几年兑付成现金,经特殊设计,中央支持政策和农信社改革进程及其绩效紧密结合起来。截至2009年3月末,央行共对农信社兑付专项票据1569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3%以上。
银行周刊:此前,银监会曾于2008年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银监会明确了农信社改革阶段性目标,即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全面消化历史亏损挂账,各项经营指标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提出要求,并要求农信社的农户贷款覆盖面达到35%左右,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提高到70%左右。
今年初,央行下属的《金融研究》杂志社曾举办对农信社改革进行评估的圆桌会,央行各司局20余人和相关专家学者参会,《会议纪要》显示,全国农信社(含农合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从-8.5%提高到6%,不良贷款率从36.93%下降到7.4%。银监会年报则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总计2646家,从业人员55万人,实现利润232.9亿元,所有者权益2793亿元。
银监会表示,农信社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监管标准,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产权改革不彻底
但央行认为,认定农信社改革成功为时尚早,央行参会人员做出此判断主要基于两个理由:一是微观层面产权不清和管理体制上省联社行政干预并存并互相适应;二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向上集中,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缺失导致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不足,涉农信贷服务仍然薄弱,在“三农”市场上的覆盖广度和覆盖深度没有根本改观。
根据国务院在2003年针对农信社改革的相关文件,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从中央转移到了省级政府,建立了以省联社为平台的管理体制框架,但早在几年前,省联社管理模式的弊端和矛盾就已经开始暴露。
彼时就有业界人士担心,由各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股东出资组建省联社,却由省联社对股东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际上是继续剥夺了股东对农信社的权利,产生了过多的行政干预。
在上述会议上,市场的担心获得了央行与会者的认同,上述《会议纪要》显示,农信社产权改革不彻底,法人治理失效,内控制度薄弱,内部人控制倾向明显,在省级政府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背景下,必然导致省联社(旨在控制风险的)行政干预;而省联社以控制风险之名,施行政管理之实,对农信社人事任命、业务经营形成全面干预。
筹建破产与存款保险制度
有改革必然有退出。尽管对于农信社改革成果的定调不同,但银监会和央行在农信社退出机制构建上却正在达成共识。
据媒体报道,央行已经开始与银监会合作着手制定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规定,金融业中最为孱弱的农信社将全部纳入存款保险制度,而《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近期已重新启动。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高风险农信社风险处置工作一直在进行之中。
2010年银监会批准已停业多年的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村信用社实施破产,督促河北省政府依法对尚村农村信用社履行破产程序,并在广东汕头、吉林四平、河北蠡县等农村信用社进行风险处置,同时通过编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风险机构撤销工作规程》,来规范高风险机构撤销工作。
央行在《会议纪要》中也认为,应建立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存款保险制度,并在资本监管基础上逐步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使资不抵债的农信社,能够按程序退出市场,并鼓励农村金融市场适度竞争,允许经营稳健的农信社跨地域竞争,鼓励其按市场化原则参与重组、兼并或收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