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信托产品此次成为了监管部门“严打”的对象,信托公司的融资类银信理财业务将实行余额比例管理,一旦占比超过银信业务总额的30%上限就要被暂停。而目前来看,“达标”的信托公司为数不多,融资类信托产品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基本暂停。
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认为,银监会新规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影响都比较大,但不是体现在银行的财务利润受到多大影响,而在于今后该业务的发展或将受阻。
银行周刊:上海一家大型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表示,银监会此前要求信托公司对过去发放的贷款类信托产品进行自查。该公司上半年发行的融资类产品大概占业务总额的50%,其他信托公司也大体相似,这类产品今后只能“停停”。
从银行角度来讲,今后也不得不“忍痛割爱”。“接下来基本不会再发新的贷款类银信产品。而且现在要求银信产品的期限要超过一年,想发行短期产品也不可能了。”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说道。
不过,有信托公司人士认为,理论上讲,可以做大分母,即做大整个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规模,从而为“分子”——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赢得空间。
但有银行人士认为,这恐怕难以实现,“怎么做大分母?现在银信合作就是以融资类为主。证券投资类和股权类的银信合作产品很少,根本做不大。”在他看来,融资类银信合作今后只能是清理和逐渐退出。
有股份制银行理财产品研发部门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发布新规的核心并非打压和阻碍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而是基于宏观经济和信贷政策调控的需求,要求高度膨胀的银信合作业务放慢脚步,规范化并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