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未变,是市场化报价的结果。
2020年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最新的LPR报价,1年期为4.05%,5年期以上为4.75%,均与上月持平。
此前部分市场人士预计,3月实施的定向降准,降低了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的资金成本,加之近期市场利率下行,LPR报价应有所下行。3月20日LPR报价保持不动,主要与LPR的形成机制有关,体现了市场化报价的结果。
首先,LPR形成机制需要报价达到使LPR整体下调的阈值。2020年1月,人民银行降准0.5个百分点,当月的LPR报价也与上月持平,当时市场就对此问题有过讨论。事实上,LPR要求各报价行需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报价,且需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后形成最终发布的LPR。因此,只有当足够多的报价同向变动一定幅度,才会引起LPR的变动。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LPR形成机制,体现了中国智慧,可以避免由于个别银行调整报价引起LPR小幅频繁波动,造成利率信号混乱,影响市场预期。一旦LPR变动,就可反映出贷款利率的趋势性变化,体现其作为贷款参考基准的良好方向性和指导性。
以LPR改革后的几次降准为例,人民银行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0年1月两次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对报价行资金成本等加点因素有明显影响。据了解,当月均有部分报价行根据自身情况下调了报价,并带动总体的LPR报价下行了2-3个基点,但只有一次触发了最终发布的LPR变化。而2020年3月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小于前两次,LPR报价下行幅度相应更小,并未触发LPR下调的阈值。
第二,市场利率下行的效果已部分体现在2月LPR报价中,而定向降准对每家银行影响不同,其对LPR影响的效果需要一段时间积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月以来市场利率明显下行,带动2月LPR报价有所下行,其中1年期LPR下降了10个基点。3月的定向降准中一些银行得到了准备金率优惠。
18家LPR报价行中涵盖了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等多种类型,有些报价行可能享受到了较多的准备金率优惠,有些报价行则可能没有变化。反映在报价中,各报价行也会根据自身资金成本情况来报价,并未形成一致的下调行为,这也正是LPR形成机制市场化的体现。
第三,LPR改革疏通了利率传导机制,贷款实际利率已明显下降。LPR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LPR已成为新发放贷款定价的重要参考,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也已于3月1日如期启动。随着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贷款利率隐性下限逐渐打破,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的效率明显增强,以LPR改革带动贷款实际利率下降的效果逐步显现。
2020年2月,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49%,较改革前的7月份下降61个基点。而同期1年期LPR由改革前的4.31%下降至4.05%,降幅为26个基点,贷款实际利率水平降幅明显超过LPR本身的降幅。这充分体现了LPR改革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贷款市场竞争性、促进贷款利率下行的作用正在发挥。
考虑到2月LPR已下降,其引导贷款实际利率降低的效果将在3月份有所体现,所以3月份贷款利率仍有较大概率会继续下行,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利的货币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