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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使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3:32:5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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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使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也是为了探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开放模式做好准备。2月1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

使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也是为了探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开放模式做好准备。

2月1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就《意见》接受了第一财经记者的专访,就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行了重点解读。

第一财经:《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陈雨露: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金融领域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充分体现。此次《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金融改革开放的部署,使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也是为了探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开放模式做好准备。这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也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各地方各部门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人民银行等部门坚持一手抓疫情应对,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支持,另一手抓金融改革开放,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取得防控疫情的胜利,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第一财经:《意见》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有哪些主要内容和亮点?

陈雨露:《意见》立足于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更好发挥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就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明确了两方面重大举措。一是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推出了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专业理财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等7项具体措施。二是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出了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11项措施。

《意见》聚焦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创新能力和全球影响力,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发展。二是推动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意见》在上海前期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发展人民币利率期权等试点,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置人民币资产。三是注重加强金融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意见》高度重视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把维护金融稳定作为牢牢守住的底线。

第一财经:《意见》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将着重推进哪些工作?

陈雨露:我们将重点推进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推进金融机构跨省(市)协作,整体提升长三角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比如,在支付服务方面,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付实现互联互通。长三角地区的居民可以跨省(市)使用公交IC卡等移动支付工具,在一体化发展中享受更多便利性、提高获得感。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探索建立贷款联合授信机制,可以更好地为长三角跨省(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在政策执行上,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扩大对“三农”、科创类企业、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等。

第二,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促进长三角创新发展。主要包括积极推动G60科创走廊相关机构扩大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提升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转,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征信体系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信用融资。

第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比如,推动长三角金融统计信息共享,编制长三角金融稳定指数,加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经验交流等。

第一财经:上海是我国金融对外的排头兵和重要窗口,《意见》在对接高标准规则、探索与国际接轨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等方面有什么积极举措,是如何考虑的?

陈雨露:《意见》在支持上海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探索与国际接轨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方面,充分体现了上海引领我国金融开放的先行先试作用。

一是支持上海率先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在继续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机构市场准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基础上,我们支持外资率先在上海设立合资理财公司、设立或控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或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可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二是支持上海加快建设成为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一方面,我们通过继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境外投资者不断增长的配置人民币金融资产需求。另一方面,加快发展人民币利率、汇率衍生品市场,不断丰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境外投资者有效对冲和管理人民币金融资产风险。

三是支持上海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构建对标国际、市场认可的金融营商环境,是上海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举措。这方面,我们尤其关注和支持上海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加大对违法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

第一财经:此次中央几个部委针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出了不少新的开放措施。从整体来看,近两年来,金融系统已经集中推出了超过40条金融开放措施,这些措施落地情况和效果如何?

陈雨露:近两年来,金融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有序扩大金融业开放,在银行、证券、保险及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目前,绝大多数开放措施已经落地,少数几条措施正在修改对应的法律法规,不少外资机构已经获准实现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控股,或进入中国市场实际开展业务。例如,野村证券、摩根大通等已获批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安联(中国)保险获准筹建,成为首家外资控股保险公司;标普公司已进入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美国运通和万事达卡的合资公司已获准筹建银行卡清算机构;美国贝宝已进入中国非银行支付市场;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质。

金融市场的开放举措受到国际上的普遍欢迎。目前,A股已经纳入明晟(MSCI)指数和富时罗素新兴市场指数,中国债券市场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2019年,外资流入显著增加,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上市股票1280亿美元。中国金融市场正在持续释放强大的吸引力。

第一财经: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影响下一步金融开放措施落地的节奏?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金融系统是否还会坚持开放发展的政策导向?

陈雨露: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基本金融服务需求的基础上,2月1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的五个方面、30条工作举措,重点是加强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增强金融市场信心,加大对疫情防控重要医用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信贷投放,全力支持各地尽快复工复产。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不会受到疫情影响。金融业是竞争性行业,扩大开放有助于引入竞争,促进繁荣和创新。从实际工作推进看,疫情并未影响既定的金融开放措施落地节奏,相关外资机构准入及法律修订工作依然在有序进行。这次《意见》的出台,就是一次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在更高水平上推进金融开放的充分体现。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协同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三驾马车”,进一步推动形成金融领域制度性、系统性全面开放。

第一财经:金融业开放是否会增加金融体系风险,在开放的同时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陈雨露:金融业开放不必然意味着增加风险。能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主要取决于金融监管制度是否完善、金融市场是否有效、市场约束是否刚性、金融机构是否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水平。近年来,我国系统性风险的评估、防范、预警和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日益完备,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大幅增强,更重要的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是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我们将注重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尽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在跨境资本流动方面,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并重,防范短期投机性资本大进大出。我们还将加强跨境监管和处置合作,全面落实金融领域的关键国际标准和准则,降低跨境监管套利和风险跨境传染,坚决维护好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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