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平安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早在今年4月23日,平安银行董事会就决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三年,将在取得股东大会、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0亿元永续债,首期发行不超过200亿元。
平安银行发行永续债,与近期的监管政策与市场环境有关。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至此,继今年1月份中行成功发行首单400亿元永续债后,截至目前共有15家银行合计发行了约5500亿元规模的永续债。
分析师指出,平安银行现在推出永续债是顺势而为,其一,永续债是监管鼓励和大力推行的一级资本创新工具,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可补充一级资本且不影响股权结构;其二,永续债无需证监会审批,而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是发行股票,不会对股价产生冲击;其三,当前银行间市场利率处于近两年来的历史低位,为永续债发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除外部有利条件之外,此次拟发行的500亿永续债在平安银行内部的资本补充上也将起到未雨绸缪主动应对的作用。平安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至2021年,平安银行将有301亿元二级资本工具和200亿元优先股面临赎回,须用同等级或更高级别资本替代。其中,平安银行在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5年期200亿元优先股,于2021年在得到银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若赎回200亿元优先股后,将没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用以填补资本缺口,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工具能够帮助平安银行储备其他一级资本,缓解优先股赎回后资本消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