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已公布的业绩情况看,不同消费金融公司之间的业绩分化比较明显。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存在不足,2018年甚至多次受到监管行政处罚。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经历了前几年的爆发期后,消费金融市场有望回归理性和有序
随着多家上市公司相继披露2018年年报,部分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尤其是银行系、产业系消费金融公司的2018年度业绩也正式揭开了面纱。
从目前已公布的业绩情况看,不同消费金融公司之间的业绩分化比较明显。其中,截至2018年12月末,捷信消费金融的净利润达13.96亿元,为行业最高,同比增36.56%;幸福消费金融则净亏损0.13亿元,但相较于2017年有所收窄。
此外,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存在不足,2018年甚至多次受到监管行政处罚,主要处罚原因涉及“以贷收费”“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等等。
对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经历了前几年的快速爆发期后,消费金融市场有望回归理性和有序。
头部公司业绩放缓
观察已披露的年报可以发现,消费金融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出现了较明显分化,头部公司的净利润增速虽放缓但优势仍凸显。其中,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业绩颇为抢眼。
具体来看,捷信消费金融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40.59%,成为了行业内营收唯一过百亿元的公司;净利润达13.96亿元,同比增长36.56%。招联消费金融则在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9.56亿元,同比增长67.10%;净利润为12.53亿元,同比增长5.37%。马上消费金融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2.39亿元,同比增长76.51%;净利润为8.01亿元,同比增长38.6%。
值得注意的是,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的净利润增速较2017年有较大幅度放缓。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头部公司净利润增速放缓属于正常现象。一方面,经过了此前几年的高速增长阶段,业绩基数逐年提升,头部公司增速必然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受监管趋严、市场竞争压力、自身资金成本以及获客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消费金融公司净利润增速放缓也是趋势。
“与商业银行的客户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的偿债能力相对较弱,因此风险成本较高,若想保持较低的放贷资金价格,利润空间就会受到挤压。”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除了头部公司,部分业绩基数较小的消费金融公司仍显示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其中,截至2018年12月末,海尔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10.49亿元,同比增长313%,净利润为1.68亿元,同比增长250%。中邮消费金融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227.73%;净利润为2.03亿元,同比增长199%。
幸福消费金融2018年的营业收入升至1.41亿元,净亏损虽仍高达1327.54万元,但相较于2017年3630.43万元的净亏损而言,已出现大幅收窄。由长沙银行与58同城在2017年发起设立的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在2018年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1.07亿元,净利润1105.96万元。
风险管控有待加强
尽管成长势头良好,但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仍存短板,引发了业内高度关注。其中,中银消费金融在2018年的半年内就两次受到了监管的行政处罚,罚款合计近150万元。
具体来看,2018年4月份,原上海银监局对中银消费金融处以警告,并开出了合计高达138.68万元的罚单。处罚书显示,2016年7月份,该公司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监管机构认定该行为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决定处以警告,并罚没合计人民币138.68万元。
2018年10月份,监管层对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再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该公司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处以10万元人民币罚款。
此外,杭银消费金融也曾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这一原因,被原浙江银监局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监管层也对杭银消费金融的风险主管处以警告处分,处罚理由是“对杭银消费金融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负有直接责任”。
据悉,上述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发展初期的个别消费分期业务与经销商合作,由经销商欺诈而引发了信贷风险。
“经过此前9年的艰难探索,消费金融行业基本明确了功能与市场定位,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与发展空间也正在积极探索中。但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市场竞争加剧等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仍然存在一系列内外部问题,需要通过不懈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部主任毛宛苑说。
她表示,下一步,消费金融公司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辩证关系,通过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发展动力,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有望持续规范
近几年,跑步入场消费金融领域的公司仍在增加。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在经历了前几年的爆发期后,消费金融市场有望回归理性和有序。
2018年9月份,光大银行(601818)发布公告称,将与中青旅(600138)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华夏银行(600015)去年10月称,正在申请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其今后将为全行零售业务转型提供更多的动力和创新。
对于公众来说,相比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仍稍显陌生。“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属于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相比,它不吸收公众存款,消费信贷以小额、分散为原则,无需抵押担保,具有短、快、灵的特点。”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消费金融分为长期、中长期、短期等3个层次,以按揭贷款为代表的长期信贷属于商业银行的主业务,以汽车贷款为代表的中长期信贷属于汽车金融公司的主业务,消费金融公司则主攻3个月到1年的短期消费贷款,如买家电、服装等个人耐用消费品,商业银行现在的信用卡分期业务与消费金融公司形成竞争。
“消费金融行业的诞生,既是我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需要,也是推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消费信贷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毛宛苑说。
“从这个细分领域来看,我觉得有两三年的时间,以后也会进入到瓶颈期。这部分业务,一旦客群有了很好的信贷记录,信用卡业务可能也会及时跟进发展。我觉得快速发展可能3年左右的时间,最后会到一种平缓增长的阶段。”马上消费金融CEO赵国庆说。
他认为,针对强监管环境,消费金融业务要合法合规,不能出现空转、套利,不服务实体经济的行为,“如果企业风险控制能力好,可以适当开展一些业务,如果风险控制能力较弱,那就少做一些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