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房网讯文/文夫
7月31日午间,一条重磅消息疯传苏州人的朋友圈:据称,四大行即将统一政策,针对提前还房贷的客户,收取一定违约金。
(疑似建行提前还款客户须知)消息称,从8月1日开始,客户若在5年内提前还款,将被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即提前还10万,违约金2940,提前还100万违约金29400元。
苏房网第一时间致电了中行、农行、工行和建行,四大行均给予了回复:
消息属实,“违约金”新规将从8月1日,也就是从明天开始执行!
那么,违约金新规对于苏州的买房卖房人群,有何影响呢?
在苏州二手房市场,贷款未满5年、提前还款的现象十分常见:房东通常需要把手上的房屋贷款结清了,才能够做产权过户。而业内人士指出,在二手房交易中,一些税费、交易成本,往往就由购房者承担,“羊毛出在羊身上”——现今,违约金新规的执行,或将增加买房人的购房成本,打击二手房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苏房网首席数据分析师夏玮芬认为,这个政策更大的影响是以后的买房群体。她说:“政策主要针对8月1日后释放贷款的人群,特别是对急于出手房屋套现的投资属性购房人群,肯定会有影响的;但也会影响到部分短期内换房的改善需求人群,房屋的转手周期将会被拉长。”
夏玮芬认为,违约金新规虽不是限售,但一定程度上有类似于限售的作用:“整体来看,在房住不炒的大前提下,今年多个热点城市出现限售的要求,来拉长投资转手的周期,这个政策一定程度上有类似于限售的作用,如果是短期出手,无疑加大了房屋在二手房交易市场流转的成本,对今后的短线贷款投资购房行为,预计还是会起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