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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债”罚单未完结 “去通道”银信合作监管升级 -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8 03:10:5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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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银监会通报,在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时发现,该案还涉及一些“通道”机构和出资机构。监管治理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仍在继续。12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独家获悉,继银

导读

银监会通报,在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时发现,该案还涉及一些“通道”机构和出资机构。

监管治理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仍在继续。

12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独家获悉,继银监会查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对广发银行罚没7.2亿元之后,仍有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将被处罚。

监管此次处罚“侨兴债”涉案银行,处罚金额较大。除广发银行,某股份制银行A银行、某大型银行B银行因涉案金额较大将被处以大额罚款,但金额不会超过对广发银行处罚的额度。另有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也牵涉其中。

此外,银监会对“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涉及一些“通道”机构和出资机构罚款合计515万元,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廊坊银行、国民信托、上海国际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陆家嘴(600663,股吧)国际信托、平安信托等机构因违规接受广发银行兜底保函等协议而被处罚。

出资银行或遭重罚

监管此次处罚“侨兴债”涉案银行,除广发银行,涉案A银行、B银行此前一直未曝光。消息人士认为,两家银行或主要是资金提供方的角色。有的银行资金供给较为充沛,但缺少优良资产配置。

根据银监会12月8日发布的消息,去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

此后,十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银监会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创下国内银行业史上最大罚单的记录。

在交易结构中,“侨兴债”案件融资链条过长,涉及地方交易所、互联网平台、银行、保险等多种机构,在交易结构上层层嵌套。

该私募债2014年12月起开始发行,由债券承销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简称“粤股交”)在互联网发行平台“招财宝”发布。浙商财险为债券本金及到期兑付提供货币债务履约保证保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履约保函。

银监会认定广发银行12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金融票证;未尽职审查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督不到位,未尽职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等;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等。

违规“通道”被罚515万元

银监会通报,在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时发现,该案还涉及一些“通道”机构和出资机构。

目前已对其中的“通道”机构罚款合计515万元,并对7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涉案的出资机构,正在查处中。

包括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廊坊银行、国民信托、上海国际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平安信托等机构,违规接受广发银行兜底保函等协议,尽调与核保流于形式,牵线搭桥作“通道”,协助完成相关交易,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最终酿成案件。

根据各地银监局公布的罚单,两家银行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因“同业业务交易未实施授信、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实施了转授权”被罚105万元,负有直接责任的三人被处以警告至8万元不等处罚。廊坊银行因“违反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掩盖同业投资业务实质;同业投资业务未对交易对手进行同业授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60万元,多名高管被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根据银监会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简称“140号文”),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专营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授权,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不得进行转授权,不得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

被处罚的信托机构中,上海国际信托因“在开展信托贷款业务过程中,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0万元。国民信托、金谷国际信托因“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罚款20万元、50万元。陆家嘴国际信托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信托业务”被罚款40万元。平安信托因“违反程序签订信托文件,作为受托人履职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万元。

“去通道”“去杠杆”是今年的监管主线。

就在12月22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规范银信类业务,并提出了加强银信类业务监管的要求。

该通知要求,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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