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国工商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在江苏南京开业,同时举行签约仪式。同日,交通银行公告称,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批复,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准筹建。这标志着交行债转股实施机构设立正式进入筹建阶段。
“债转股在支持企业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方面具有明显优点,能够提升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的发展动能,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有利于全社会发展直接股权融资,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社会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工行有关负责人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据悉,截至9月26日,工行已经与28家企业签订了总额3455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
上述工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工行选择债转股标的的标准是:一是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二是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三是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四是严禁进入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在此基础上,优先选择处于区域性行业领先、具备上市平台以及大股东回购等顺畅退出通道的关键企业作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重点。
实际上,债转股专业化实施机构的加速落地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严格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当前,市场化债转股被视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从目前债转股签约企业来看,基本上都是大型国企,另外,发改委近日表示,未来将把国有企业降杠杆率作为主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