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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吉林通化银监分局在一天内给金融机构开出28张罚单,罚单涉及7家金融机构、处罚相关人员21人,累计罚款金额达370万元。
7家金融机构中,有5家为农商行。
从本次罚单来看,除了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等常见“雷区”外,关联交易违规这一违规事实也出现在3家农商行的罚单案由中。
处罚信息显示,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银行违反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其中,柳河农商行违反了《办法》第三十二条;集安农商行违反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通化农商行违反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不过,处罚公示信息中,并未说明三家银行的违规细节。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从我国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其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了大量信贷资产损失,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农商行已成为各级银监部门罚单“常客”。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7月份,在公布的77份单位罚单中,农村商业银行收到22份罚单,数量最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收到17份罚单,位居第二。
对于这一现象,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陆峰(化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小银行在制度建设方面与大银行有差距;二是由于现在竞争激烈,有些小银行铤而走险,道德风险比较大。
见习记者 陈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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