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然而,由于科创型企业有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缺少可抵押物,往往很难符合传统银行风险管理要求,融资难的问题制约了科创企业发展。同时,面对一系列不利因素,各银行也在谋求转型。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供给侧改革。
近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跟随银监会深入山东、浙江、广东等地调研时发现,在政府支持下,一些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服务方面已经有了深入探索。比如,银行与创投机构合作,向企业提供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
科技支行精准服务
2009年,国内首家科技支行成立,科技支行正式破土。2014年,监管部门提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专门从事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分支行。在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科技支行在各省市落地。
山东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山东辖区挂牌科技支行24家,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475.39亿元、户数2234户,其中科创企业贷款余额175.51亿元、户数1013户;浙江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0月末,浙江辖内(不含宁波)共设立17家科技信贷专营支行和32家科技特色支行。
针对科技创型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特点,这些科技支行也积极进行融资担保方式的创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末,浙江辖内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余额17.1亿元,同比增长83.6%。
据农行嘉兴科技支行行长李良介绍,该支行为科创型企业提供股东担保贷、股权质押贷等8种信贷产品,可以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不同资金需求。
截至目前,农行嘉兴科技支行已开户科技企业255户,累计授信企业79户、金额5.7亿元,用信企业50户、金额3.05亿元。不良贷款1户,不良率0.49%。
对于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政府也会提供风险补偿资金。如《嘉兴市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就明确,政府认定的科技企业若发生风险,由政府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承担60%,银行承担40%。
投贷联动探索持续深入
尽管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资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银行所承受的风险,但并没有解决银行在服务科创型企业时面临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
前期,商业银行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投贷联动业务探索。模式之一是与创投机构合作,对于创投机构投资或者意向投资的企业,银行通过股权质押或者选择权贷款等方式,向企业提供贷款、顾问咨询、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另一种模式则是在境外设立直投子公司开展投资业务。
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2016年4月20日,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并公布了包括北京中关村(000931,股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5个试点区域,以及国开行等10家银行在内的第一批试点名单。
所谓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第一批获投贷联动试点的机构将能在境内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开展业务。而目前未获得试点的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则多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
以齐鲁银行为例,通过与PE/VC机构开展合作,以“先投后贷”、“先贷后投”等方式进行外联模式下的投贷联动,同时与创投机构合作设立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通过私募债发行与承销、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行业务模式,协助科创企业完成直接融资。
“齐鲁银行在科技金融领域躬耕多年,在投贷联动业务上的努力也卓有成效,市场需求很大。下阶段,我们将按照银监会有关投贷联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投贷联动内部机制,加强产品创新和综合服务,进一步提升投贷联动水平和内涵。”齐鲁银行董事长王晓春告诉记者,“做投贷联动最为重要的是思维方式的转变,信贷和投资是两种不同的文化,投贷联动需要实现两种不同文化的融合。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同时也将积极申请下一批的投贷联动试点。”
另一家非试点银行嘉兴银行在投贷联动业务上也已经进行了许多探索。据该行副行长章张海介绍,截至2016年末,嘉兴银行签约投贷联动企业达8家,其中2家签约企业2016年营收增长达250%。
“从企业角度来说,在银行投贷联动模式下,利率更低,贷款手段也更加多样,同时引入银行投贷联动对于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也有好处。”新力光电董事长王海涛表示。
农行嘉兴分行副行长顾志军则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讲,投贷联动更多的是培育一个客户。目前对于投贷联动的探索,各家银行都还处于起步阶段。”
2017年,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将继续推进。银监会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全力协助试点银行机构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同时,试点范围也将适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