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人士表态:“穿透看用途”,并“持续性开展”
本报记者 谢水旺 杨晓宴 上海报道
导读
一位接近上海银监系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土地市场成交价格居高不下、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不变的背景下,“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1月16日,上海银监局发布的一份编号为为“沪银监罚决字〔2016〕28号”行政处罚文件显示,江苏银行上海分行涉及土地融资违规贷款,罚金总计477.9254万元。
同时,这也是2016年下半年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表明严查房地产相关融资以来,银监系统针对土地融资开出的首份罚单。
一位接近上海银监系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土地市场成交价格居高不下,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不变的背景下,“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上海银监局此次同期公布的处罚还包括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结构性信托计划优先劣后比违规(超3:1)、台湾银行上海分行上报统计数据错误,罚金分别为20万元和15万元。
上海银监局的这份关于江苏银行的罚单显示,江苏银行上海分行此次受罚的为两笔业务,分别是2016年7月,给予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2016年4月,给予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用于支付拍地保证金。
1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江苏银行总部和上海分行,对此均未予置评。
尽管未知江苏银行此次被罚业务的具体交易结构,是否涉及资管计划的嵌套,抑或是贷款资金在几家公司之间进行了多少次周转,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穿透几层来看是很普遍的,我们看的是资金的最终用途。”
2015年,天津银监局曾开出一份罚单,实现三层穿透,查出银行自营资金通过资管计划委托银行贷款给公司,而该公司用这笔钱归还其母公司,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在土地保证金或出让金债权融资模式中,若是银行表内信贷,会通过资金多道周转,才可能最终流向土地市场。
去年12月,就有股份行总行下发文件,要求严控借款主体授信资金用途,特别是兼营房地产业务的集团,要防止非房地产板块授信资金挪用进入房地产板块。
若资金来源为银行自营资金或表外理财资金,往往会借助其他资管机构的通道,一般是通过购买债权收益权(母公司对项目公司借款),或者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
实际上,上海已率先意识到了土地配资对于房地产泡沫的关键作用。早在2016年10月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联合发文,针对土地配资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开发商竞拍土地款进行“穿透”核查 。
上述文件点名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违反者,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
后续到2016年11月份,相关排查在全国范围展开。银监会当月4日向相关银监局下发了针对上海等16城银行的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紧急通知,检查要点包括“在房地产开发贷款方面,是否存在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