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间,江苏银行公告称,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公告显示,董事会同意本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方案总体框架内,按照监管要求,全权负责申请及筹建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股权结构、组织形式等全部事宜。
此外,江苏银行董事会还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江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在境内发行的优先股,拟发行优先股总额不超过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本次优先股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发行目的包括:一、应对银行业监管提出的更高资本要求;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不断优化江苏银行资本结构并拓宽资本融资渠道的需要。
不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尚待中国银监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将以相关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