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转瞬即逝。
盛京银行在港上市已近两年时间,这也是当初该行在上市之初设定的原大股东“卖股还债”的最后截止日期。就在此关键时间,盛京银行对外表示,全力配合该行冲击A股IPO,该行原大股东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恒信)将不会按此前规定如期处置其所持股份用于偿还所欠款项。
由于在历史上曾得到政府帮助处置以及核销不良贷款,盛京银行在其H股上市时曾披露,当时的大股东沈阳恒信在承接该行不良资产时尚有7.56亿元贷款未偿还,后者已承诺将在盛京银行H股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以其持有的该行部分股权处置变现收入归还上述款项。但是,根据监管部门对于A股上市的规定,沈阳恒信作为该行内资股主要持有人不得在盛京银行A股发行前减持内资股。
沈阳恒信逾7亿元欠款
已到原定承诺偿还期
作为东北地区城商行“大佬”,盛京银行在及时调整上市地点后,其IPO的努力终于在2014年年末的港股市场取得了突破,并于当年年末完成了H股IPO。如今,该行H股IPO即将迎来两周年,盛京银行原大股东也不得不面对当初H股上市时定下的两年内“减持还债”的承诺。
盛京银行H股发行招股书显示,该行时任第一大股东沈阳恒信尚有7.56亿元款项未偿还。据了解,为了处置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在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批准下,早在2004年盛京银行曾将20亿元不良贷款出售给了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城建投),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协助其收购该不良资产,随后沈阳恒信承接了上述不良资产。为此,盛京银行为该款项计提了0.62亿元的拔备。盛京银行彼时曾表示,沈阳恒信已承诺将在该行H股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以其持有的该行部分股权处置变现收入全数归还这7.56亿元欠款。
资料显示,在盛京银行H股上市前,沈阳恒信是其唯一的主要股东,目前其持有盛京银行47983.63万股内资股,占该行总股本的比例分別为8.28%。沈阳恒信是一家以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资产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由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后者则是沈阳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
随着今年恒大地产的强势介入,沈阳恒信已交出盛京银行第一大股东之位。2016年4月28日,恒大方面通过其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了盛京银行5名内资股股东持有的合计10.02股内资股,占该行的总股本比例为17.28%,并一举占据了盛京银行第一大股东。
为保盛京银行A股IPO
将暂不卖股还债
随着盛京银行当初描述的原大股东减持最后日期的临近,沈阳恒信是否按期通过减持偿还欠款一事也有了答案。为了符合A股IPO的监管规定、全力配合盛京银行冲击A股事宜,沈阳恒信将不会按原定日期通过减持处置所持股份。
盛京银行公告指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沈阳恒信(作为内资股的主要持有人)不得在该行A股发行完成前处置任何其持有的内资股。此外,沈阳恒信一方所持有的内资股须在盛京银行A股发行完成起受制于36个月的锁定期。而此时若沈阳恒信减持该行股份用于偿还欠款,显然不符合A股IPO的相关规定。最新数据显示,目前这一欠款金额已由盛京银行H股上市之初披露的7.56亿元减少至7.26亿元。
为此,盛京银行于近日表示,经与沈阳城建投及沈阳恒信商讨后,沈阳恒信将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但未经盛京银行同意,将不会处置其所持任何股份。据了解,沈阳恒信方面向盛京银行作出补充承诺:沈阳恒信将继续履行包括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处置变现后偿还相关款项余额的相关义务,并于锁定期届满日起24个月内全数偿还相关款项余额;而在全部偿还相关款项余额之前,未经盛京银行的书面同意,沈阳恒信将不会处置所持任何股份,并且不会质押或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
仔细阅读这份新补充协议不难发现,沈阳恒信偿还盛京银行欠款的时间有了变化,从“H股上市之日起两年内”变为“锁定期届满日起24个月内”。虽然H股大股东的锁定期仅为12个月,而盛京银行原大股东沈阳恒信作为该行内资股主要持有人,若盛京银行A股上市,沈阳恒信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将高达36个月,这一期限其已在盛京银行预披露的A股招股书中有所显示。因此,沈阳恒信通过卖股套现来偿还欠款的最后期限也将大幅延期。对此,盛京银行表示,为保证该行A股发行可以成功实施,鉴于沈阳恒信处置其股份所受的相关法律限制,接受补充承诺符合该行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资料显示,2015年11月份,盛京银行的A股发行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受,该行拟发行不超过6亿股A股。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9%,比上年年末下降0.4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2.37%,比上年年末下降0.6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