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允许每个省设立两家负责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日银监会办公厅已下发便函,确认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苏州资产管理公司获得本省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处置资格。
这也是继3013年5月江苏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江苏省设立的第二家地方AMC。此前,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2016】1738号)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可设立一家地方AMC的限制作出放宽。允许确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AMC。
银监会在批复省级第二家AMC成立时也重申,金融企业不得向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主体批量转让不良贷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苏州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赵琨 ,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 受托资产管理;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管理、投资和处置(不含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债权转股权等。
由于是地方主导,其股东多是地方政府或者国企。比如苏州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是苏州市国资委、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600736,股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吴证券(60155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