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行政许可的决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从联网流程、限额调整、信息披露以及履约管理四大核心问题出发,进一步完善了同业间拆借规则。
今年年初,国务院取消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同业拆借市场入市审批宣告终结。《操作细则》指出,符合《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联网材料;而交易中心收到金融机构提交的完整材料进行形式核对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联网手续并向市场公告,金融机构即可开展同业拆借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与2007年国家发布的《同业拆解管理办法》相比,新的规则放弃了原来进入拆借市场所设置的准入门槛,对于符合要求的机构,直接提供资料即可完成申请。而这样的机构众多,也就意味着,拆借市场将会迎来大幅度的扩容,这可能提供更多的资金流动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扩容的同时,同业拆借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想要防范出现风险,只能依靠对手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
针对取消行政审查是否会增加行业内短期拆借风险,廊坊银行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翠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同业拆借属于信用贷款,是机构之间的一种商榷,并不是说你进来这个圈子就一定会有人借钱给你。如果你信用资质不好或者不符合对方机构的各项条件,即便现在门槛放宽了,你依旧无法融到钱。”
此外,《操作细则》还规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依据《管理办法》要求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财务指标计算拆借限额,用于交易系统进行事前风险控制;金融机构需要调整拆借限额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交易中心据此在交易系统中进行调整。张翠表示,这些是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之后防范风险的有效补充。
而在履约方面,《操作细则》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和有效,交易达成后应当按约定履行交易。若出现未按约定履行交易的情形,交易双方应当在结算日次一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备。交易中心将履约信息报人民银行及相关分支机构。
张翠告诉记者,我国一直在不断完善同行业之间的拆借规则,保证拆借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拆借市场取消准入制度的基础,在各领域都在去行政化的今天,取消准入审批制度必然反过来加快拆借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