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被中国银监会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7〕1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以下为处罚全文: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发〔2011〕5号)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7〕1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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